不屬于著作財產權的有_署名權屬于著作財產權嗎?
特邀律師
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屬于著作財產權?!吨鳈喾ā返谑畻l的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由于第一至第四項權利具有人身權的性質,只能由作者享有,不能轉讓,所以稱為著作人身權。而第五至第十七項權利,可以通過轉讓、許可使用而給作者帶來財產收益,具有財產權的性質,所以被稱為著作財產權。
BCD屬于著作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這四個是著作人身權。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包括: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包括。改編,是指以不同的表現形式再現作品的創作活動。改編應該是改編者的創造性勞動,不是簡單的重復原作品的內容,而是 在表現形式上有所創新,達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創作目的。改編權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權他人行使。改編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不改變作品原來類型而改編作 品,如將長篇著作縮寫為簡本。
二是在不改變作品基本內容的情況下將作品由一種類型改編成另一種類型,如將小說改編成劇本。
改編者對改編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是其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損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