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丈夫有權繼承嗎_妻子可以繼承丈夫的婚前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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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產,婚后女方去世了,男方有沒有繼承權這個問題善言法務的觀點是男方有法定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男方是女方的配偶,有權繼承女方的財產。
但女方另有遺囑約定的除外。
婚前房產婚后繼承的情況也分很多種,要看婚前房子是全款付還是按揭付?房產在誰的名下?對方父母有沒有什么要求?當初出資的錢誰誰出的?
具體情況的不同,男方繼承的房產份額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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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一定的繼承權的,并且婚前財產是屬于去世一方個人的話,另一方就是財產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這是繼承法規定的。
房產繼承流程:
1、 繼承人到戶籍派出所辦理戶籍注銷手續,辦理死亡證明
2、到房產的原銷售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的方式有兩種:一時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 房產的產權證
(3) 戶口本和其他可以證明繼承人關系的文件
(4) 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 有遺囑的需另交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
3、 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房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房地產權書、遺囑等。
妻子的婚前財產,丈夫可以繼承嗎?
如果沒有遺囑約定,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丈夫是有繼承權的。
題主所說,妻子是意外死亡,而普遍中國人還沒有寫遺囑的習慣,所以,妻子的遺產應該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的。
《繼承法》的第一繼承順位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妻子的父母尚在,他們會繼承遺產中的一部分,配偶和子女繼承一部分,繼承的份額,按照繼承人的人數均分。
在本例中,如果還有未成年的兒女,那么丈夫將會作為監護人,對子女繼承部分實行控制。
當然,既然妻子意外身故,妻子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的一半是妻子的遺產,妻子的父母對遺產也有繼承的權利。繼承的份額也是根據繼承人的多少均分。
提醒女性朋友們,法律沒有規定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贍養自己的父母是你自己的義務。失去至親已經讓白發蒼蒼的父母身心俱殘,別再讓他們擔心自己的老年生活。請提前做好安排吧。活著能孝,即使不幸離去,也能做到繼續贍養,坑誰都可以,別坑自己的爹娘。
繼承可以
個人遺產包括婚前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有遺囑按遺囑分配,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
《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感謝邀請,你的房子得看有沒有你老公得份,因為老公家人繼承的是屬于他那部分。和你那部分沒關系。
如果是婚前財產就沒有老公份,自然和他的家人更沒有關系。如果婚前房子有貸款,老公和你一起還貸款,那就有老公的份。多少都會份。這時如果老公父母在世,老公的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如果父母離世了,那你老公家人就沒有權利繼承!
如果是婚后房子,也得看看房本的所有權是誰,如果是你們夫妻共有的,那繼承情況就和老公有份是一樣的。如果房本的所有權是老公的爸媽,你只是居住,那就更慘,他的家人都會來繼承!
依我之見:此存款雖屬夫的‘’婚前財產‘’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夫一旦在婚姻存續期死亡的,此婚前財產已轉化為‘’夫的個人遺產‘’,‘’妻‘’原則上是有繼承權的。
一,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和《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此存款雖然屬于‘’婚前夫的個人財產‘’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死亡的,夫生前的個人財產就自然轉為死亡后的‘’個人遺產‘’了,這樣死亡的夫的名下既有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份額,又有屬夫個人財產的部分。就遺產繼承,我國現行《繼承法》規定:公民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丶,夫妻丶子女,也就是說婚前財產一旦在婚姻期間轉化為夫妻‘’個人遺產‘’,以妻子的身份是有繼承權的。
二,剝奪繼承權的情況:為防止為爭奪財產和遺產我國現行巜繼承法》還規定如果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遺棄丶虐待生病的另一方而不盡夫妻相互撫養義務丶殺死被繼承人(夫或妻)或其他繼承人的,依法會剝奪夫或妻的繼承權或減少繼承份額。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照理說,這個問題沒有什么技術含量,兩個人只要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就互相有繼承權,不管遺產是被已故配偶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后的共同財產。不同的是,如果是共同財產,需要先把其中的一半分出來給未亡人,另一半才是已故配偶的遺產,進入繼承程序。
回到本題。男方婚前房產,結婚后男方意外死亡,那么,配偶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參加繼承。如果男方父母健在,雙方沒有子女,那么原則上女方與男方父母均分遺產,如果有子女,則子女同樣要參與繼承,原則上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均分。
女方有權利分是一回事,但是,這種結果可能是有人不愿意看到的。比如,男方二老。一輩子費事把力地掙了套房子,特意買在兒子婚前,覺得就是兒子的婚前財產了,離婚也分不走,可是,千算萬算算不過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會先來,一旦意外先來,措手不及,雪上加霜。
作為婚姻家事律師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雙方婚齡長、有了子女倒也沒啥,婚齡短的,作為白發人,是真不甘心吶。
所以應當提前規劃。比如,可以早立遺囑,一旦自己意外身故,房產可以定向繼承;還可以把房子定在老人名下,老人再立遺囑定向傳承給兒子;也可以把房子寫在老人和孩子雙方名下,孩子占的份額少,遺產份額也就相應少;還可以把買房子的錢,算成借款,遺產繼承也應當先償還債務,剩余的再繼承。等等,您和財富安全之間,只差了一位專業律師。
在沒有遺囑確定給別人的情況下,法定繼承當然沒有問題的。
繼承,原本就是別人的財產,死后分給別人。丈夫婚前的財產,原本就是他的,他死后,財產變成遺產,由繼承人來繼承。如果財產是夫妻共同的,先做夫妻財產分割,剩余屬于他的部分,再做遺產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