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開車拍違章停車_公安監控拍違章停車嗎?
特邀律師
違章停車被拍照就算違章了。只拍照不貼單,這是允許的,如果車主上車牌登記的電話不變,過后會有違章短信通知,另外自己經常去網上查一下違章查詢。至于樓主說交警應付幾聲,還是照罰不誤,可能是因為那里有禁停標志,非罰不可吧,我見過沒有禁停標志的路段,司機不在,只要車上有人交警也不管,直接貼下一輛去了。友情提示:如果要去不常去的地方,出發前要合理規劃行車路線,備用路線。提前想好停車地點,哪怕多走十分鐘或者多交十元泊車費也要停到安全的和不妨害他人的地方。如果心疼停車費或者怕被貼單,劃車,剮蹭。建議乘坐公交好了。如果說用一元錢干啥最劃算,非乘坐公交莫屬。剛拿出證來的人愛開車,開久車的人愛坐車。擴展資料:違章處理1、現場違章停車處罰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2、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如果車子停在不能停的地方就屬于違規停車。
1.違章停車拍照信息規定:
拍照圖片中包含清晰辨認禁止停車標線指示、駕駛室特征、機動車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號牌號碼等信息。
2.違章停車說明:
只能在停車泊位內停放,其他地點禁止停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應當按照順行方向臨時停車,車身右側緊靠道路邊緣,不得超過30厘米,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內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車站30米以內的路段等地方,不得臨時停車。
罰200不扣分。違章停車交罰款流程如下:
第一,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例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打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第三,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后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單。
第五,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者,交款后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其他情況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領取電子監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后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第七,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代碼辦理。
謝邀。車里有司機在一般都不拍,只是勸開走。同時拍了取證也難成立。但以上前提都是類似路邊泊停車等,如網格線之類則照罰無商量。
有利有弊,利就是非政府稅收提高,獎勵了舉報者錢和駕駛證分,弊就是人人都厭惡舉報者,想一想都是開車的,誰也不想違章,你要記得你舉報別人了別人也會舉報你,甚至有些人會專門跟著你舉報你[捂臉][捂臉][捂臉],有句話叫有仇不報非君子,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亂停不對,可有點事停一下不影響交通也不行這就是交警的流氓行為了。以罰款為目的的交警就是耍流氓。
有專門拍違章停車的監控 建議別為了省停車費 被拍得不償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就是說就算是違停了,交警只能給你口頭警告,讓你立即駛離,只要你人在車上,不能處罰你,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