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到期不交房怎么辦_房子到期不交房怎么辦?
特邀律師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該找房產局投訴或者消協等部門解決,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延期交房是違約行為,但承擔違約責任應當依據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對于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為,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駛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駛。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等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購房者對于開發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按合同約定執行。
關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應仔細查閱購房合同,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逾期交房的責任分兩種,一種是支付逾期違約金,另外一種是在一定條件下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據此,1、您可以向開發商書面要求交房,即行使催告權,并保留相關證據,如果在合理期限內開發商不能交付的,您有權解除合同,當然解除權的行使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內,否則您的訴訟請求,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2、如果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房的,您不能行使解除權,只能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至于逾期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式,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合理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時間如果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按上述最高院解釋中規定的期間為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開發商延期交房如果有免責事由,即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開發商又出具了官方的相關證明,是可以免責的。
發生該類事件后應積極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開發商推托責任,應盡快啟用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期房遲遲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開發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賠付違約金,超過3個月以上未交付,購房者有權退房。 開發商房產證遲遲辦理不出來超過1年,可以要求退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預售合同范本》約定的: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 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違約金。《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