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注冊資金多少為好_公司注冊資金是越多越好嗎?
特邀律師
注冊資金高些企業現金流會比較充裕,不用外借資金。可以減少新成立公司的財務成本。注冊資金低,流動資金一定需要外借,財務成本增加。對于一些行業對實收資本有要求的,投資者想少投資也不可能。而且實收資本能顯示企業的實力。對于股東來說達到工商和行業要求的標準后,個人股東來說,再給企業投入最好是以借款形式。一是借款可以在企業以財務費用形式進行抵扣,可以減少新公司的交納所得稅費用。而股東多投入部分則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支付給股東的股利也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個人按照股息紅利計算的稅率又是一樣的,當然是以借款形式支付最好了,可以減少投資企業交納所得稅的金額。法人股東應該是投入實收資本形式比較有利。股利計入投資收益而且可以在計算所得稅時不計入收入。借款的話收入計入投資方財務收益,要在計算所得稅時計入收入額。
不是的
1、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覺得注冊資本越多越好,因為這樣看起來公司有實力,其實不是這樣的,2013年12月新的《公司法》頒布后,對注冊資本實現認繳制,也就是你注冊公司的時候關于注冊資本不再采用實繳了,不用開立驗資賬戶了,這就是認繳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實繳就可以了,這個實繳的時間一般都比較長,所以,很多創業者在注冊公司的時候,為了讓公司看起來有實力,就把公司注冊資本寫成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其實這是一個誤區。
2、注冊資本的法律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對一般大部分的行業企業對注冊資本數額已經沒有要求了,而且都是認繳制,對特殊的行業有要求,比如金融類企業。
3、注冊資本多少合適了?
注冊資本代表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就是你做的這個項目需要的資金數額,其中的自有資金出資數額,因為尤其是對一些制造業,總投入是自有資金和債權資金一起的,所以注冊資金大致上和自有資金的出資數額相當就可以了。
第二層意思:就是一最終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極限,因為現在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的是認繳出資額的債務責任。
4、舉個例子:一個項目只需要100萬資金投入,A方案:注冊資本100萬;B方案:注冊資本1億元。
如果項目失敗,最后公司破產,欠債1000萬,那么兩種方案分別需要承擔多少責任了(假設公司運營過程中是合規的)?
A方案注冊資本100萬,那么股東只需要承擔100萬的責任,剩余的900萬,公司破產后,股東無需承擔。
B方案注冊資本1億元,那么股東需要承擔的極限是1億元,那么1000萬的債務在極限范圍內,因此需要承擔1000萬的債務。
綜上:公司法的修改,大大簡化了注冊公司的程序和成本,是方便了很多創業者,也催生了一波創業潮,但是都要量力而行,注冊資本就是你的“力”,有多大身體穿多大褲衩,增資容易、減資難;注冊容易,注銷難;都不實繳了,認繳一個億也是自欺欺人的套路,實力源自于你的專業、你的產品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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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實際上指的是公司的股東愿意以多少財產來承擔公司的責任。
基本理論是這樣的:1,法人是個擬制的人,這個人產生的目的是進行一些經濟活動,但這個人沒錢。
2,這個人有若干個爸爸,爸爸要給他提供錢。
3,爸爸們不想無休止地提供錢。所以,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制度就是說兒子出去活動,爸爸們答應給出不低于一個數字的資產去支持兒子,這個數字就是注冊資本。幾個大家容易誤解的規則 a爸爸可以多給錢。b爸爸可以先答應下來以后再給。c爸爸可以給房產、知識產權這些能折成錢的東西,但是爸爸以給兒子提供勞務的方式出資不行。d對于一些想干大事的兒子,法律規定爸爸們必須多給錢,早給錢,給現錢。e爸爸不一定參與兒子經營管理,但爸爸們應該開會決定誰來管理兒子。f你看見的爸爸有可能不是真爸爸,允許頂名的。
現在注冊公司實行認繳制,也就是你說多少就多少不審核了,但是那也不是意味著越多越好,畢竟你的注冊資本在那里早晚這筆錢也要在賬戶上體現出來。
注冊資本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你業務量很大注冊資本太小也不行,因為你要涉及到發票和客戶認可度,比如你注冊資本十萬去接一百萬的工程或者其他項目客戶也不會認可。
如果業務量不大你注冊資本一個億那樣也會給自己帶來稅務和監管風險。萬一公司惹上官司結果官司輸掉需要賠款你注冊資本就很重要了。如果賠款一千萬你公司里沒有這么多錢,注冊資本卻很高,原告可以要求對你的公司審計,到時候查明注冊資金沒到位法院會要求你補交注冊資金,如果拿不出會查封你個人資產。
但是如果你注冊資本只有一百萬,你只要資金到位了不夠清償債務的部分和你個人資產沒關系。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最多破產清算和個人資產一般沒有沖突。所有來說注冊公司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