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的國家性質_憲法的性質是綱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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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憲法的性質是法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于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
不是,憲法的性質是法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于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我國的國家性質:社會主義國家
國家的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制度
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生產力、為人民謀福利
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
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制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政權
國家標志:國旗,國徽,國歌,首都
憲法規定的內容具有以下性質:
(1)根本性和最高性。憲法規范規定的是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則,具有根本的創制性,同時它又具有最高的地位,有著最高的權威性,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它為準則。
(2)廣泛性。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內容廣泛,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諸多方面;二是調整的社會關系的主體廣泛,包括各民族、各政黨、社會團體、全體公民等。
(3)概括性。憲法對其所規定的內容往往采用較為概括的方式,因為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廣泛,不可能也沒必要作出具體而詳盡的規定。
(4)適應性和穩定性。憲法規范的根本性與原則性,決定了它比一般法律規范有更大的適應性。同時從總體上看,其修改頻率慢,修改的范圍也相對小一些,具有一定的穩定性。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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