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二審判決怎么辦_二審終審不服判決怎么辦?
特邀律師
回答你的問題要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進行:
首先程序方面:
第一:二審終審后,你可以在判決生效六個月后向所在省的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在遞交材料時,每個省的規定都不一樣,一般都是通過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收取材料,然后在轉至省高院;
第二:省高院收到材料后,會有兩種結果:再審或者駁回再審申請;如果駁回,你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受理再審,你可以積極應對,爭取一個好結果;
其次:實體方面;
第一:打官司打證據,在打官司中證據為王,如果你的證據不扎實,那么你的訴訟請求就無法得到法院支持;民事證據實行的高度蓋然性原則,因為不了解你的案件,給你的建議是在申請再審時重新整理一下自己的證據;
第二:你的訴訟請求和請求權基礎;你認為的有理有據,到法院可能會變得蒼白無力,因為的思維和法律的規定存在差距,你的訴求是否有法律依據非常關鍵;這涉及訴訟策略問題,如果通過打官司實現自己的訴訟目標,建議你在當地找一個好點的律師,好好咨詢咨詢,打官司和打仗道理一樣,需要戰略目標,戰略部署、戰略規劃等等
最后:
無論你是否申請再審,建議根據你的判決結果認真對待裁判結果,如果涉及你需要履行的義務,盡快履行,避免因為執行給你帶來各種不便。
我是樊律師,關注我,給你更多專業意見。
法院是講法、講理的地方,敗訴,不是服與不服的問題,是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公序良俗)的問題。
你可從相關訴訟材料及裁定判決書中尋找,如果能夠找到你的理由(如不違法等),你可去檢院申訴,也可向法院申訴——申訴是漫長的,按照噴子雜狗的理論,要維護法律尊嚴,要穩定,就務必把錯案鑄成鐵案。相信公平正義總會到來,只是時間問題。
我的案子也是,廣州檢院鄭和平居然想出絕招,借口復查已郵寄給你,但你實際上是拿不到復查結果。這樣,你想向上申訴,向媒體公開,不可以;而向檢院申請要復查的副本,也說當事人不在,不能給……。網上天天叫罵,納稅人供養的堂堂的政法機關,竟然悄悄拉黑你微博,以為他自己看不到,別人也看不到——這就是當今申訴的現狀。
我們國家的審判制度是兩審終審制,所謂對終審判決不服,也就是對二審判決不服,救濟途徑主要有:
1、申請原終審法院再審,主要適用于企業法人申請再審。
2、申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再審,主要是適用于自然人之間申請再審。
3、還可以申請終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進行檢察建議監督或者抗訴。
如果上述途徑都窮盡仍起動不了救濟程序,你仍認為你有冤屈,你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
4、信訪途徑能不能走?這要你自己考慮,但是最好建議你別越級上訪,越級上訪要小心你身陷囹圄。
如果對二審判決不服,可以提交證據證明原審確有錯誤,向法院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