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_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
特邀律師
問題: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必須履行哪些義務?
解析:
1、我國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權利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督權。
2、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政治性義務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政治權利主要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一、公民的政治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和被選為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
2. 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 行、示 威的自由3.監督權:是指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包括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
政治權利:監督權、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控告權政治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作為國家政治生活主體依法享有的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是國家為公民直接參與政治活動提供的基本保障。它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公民參與國家、社會組織與管理的活動,以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行使為基礎;另一種是政治自·由,即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現為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簡稱政治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政治權利:1平等權.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政治自由權.4訴愿權。 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權.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5宗教信仰自由.6勞動既是權利也是義務.7勞動者休息權.8獲得物質幫助權.9受教育權利.10文化自由權。 義務: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照法律納稅. 6其他義務(如:計劃生育、扶養子女、贍養老人等) 我考公務員時背的
1、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政治自由(3)監督權2、公民的義務(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簡單說來有:1。政治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監督權(三權) 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六自由)2。公民的政治性義務第一,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第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第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第四,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