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酒駕開車撞死人怎么判刑_正常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特邀律師
不需要坐牢
所說正常開車,是指沒有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沒有違章的開車行為。發生事故,沒有逃逸。
有以下3種行為,司機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1,故意鉆進車里,希望將其碾壓致死的自殺行為。
2,他車酒駕毒駕及嚴重違章擠碰撞,導致我車將人撞死。
3,行人突然橫穿馬路,來不及緊急煞車,將其撞死。或雖緊急煞車,但車速的慣性,將其碾壓而死。
凡是發生交通死人事故,都由公安交警經過調查,制定事故認定書,前2種情況他人負全責,你一點責任沒有。第3種情況,行人負全責,你盡管沒有責任。根據交法的有關規定,要負10%的賠償,由保險公司賠付。
什么情況開車撞人要坐牢呢?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的",才能坐牢。沒有違反交法,是別人的原因發生的重大事故,本人是不會坐牢的。
坐牢的3種情況: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該司機既沒違章,發生事故又沒有以上3種情況,他不負刑事責任,不會坐牢的。
有證,不酒駕,開車撞死10多人要判刑的。這種情況如果是故意往人堆里開車壓死人,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果不是故意往人堆里開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按照刑法分則,危險駕駛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從法理上講屬于行為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如果是故意往人堆里開車壓死10多人的,可以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私家車撞死人,由于你在條件上沒有說明責任認定是如何劃分的,所以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不太清楚,我只能從兩個方面來給你解答。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基本的常識。
一般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撞死了人,總認為可能要判刑。其實是有理解上的誤區,主要依據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劃分上承擔責任的大小決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一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
接下來我們分析下你的案子。
1、在你的這個案子里面,也就是說您的責任書上如果你是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你都不將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會判刑的。
2、在你的這個案子里,如果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你承擔是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你將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可能會被判刑的,最終的結果將由法院來決定。
我舉一個例子,在我們日常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中。如果當事人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作為駕駛員和死者委托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并且同時取得了對方的諒解書。人民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一般會采用緩刑處理。通俗的就講民事部分達成協議,即使構成交通肇事罪也有可能法院判的是緩刑。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是一個悲劇。作為駕駛員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死者的家屬。這是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做到。
以上就是我對這起交通事故的個人分析和一些建議,如果您認為有不妥的地方,請在留言區指出來。我將認真的學習,非常感謝!
你問的其實是兩個問題。第一賠償,是問需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第二坐牢,是問需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你提供的前提是沒有違反道路交通法規。
首先,如果對方是行人或非機動車,機動車方承擔無過錯責任。主要依據就是網友說的《交通安全法》的七十六條。所以,這時候雖然沒有違法,沒有過錯也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但一般是在交強險賠償范圍內,且不超過百分之十。
有一種情況是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受害人故意的,就是自殺的或者碰瓷的這種。
第二再談刑事責任,交通事故可能觸犯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交通肇事罪”,一個是“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主觀上要求故意,客觀上要求特定的行為,即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的還有兩種是特殊車輛這里就不提了。很顯然,你說的情況不會構成此罪。
而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因為你說的情況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所以也不構成此罪。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要賠錢,不用坐牢
具體判幾年,需要明確兩個方面問題:1.撞死幾個人?2.肇事者承擔什么責任?
3年以下刑期情況
按照題目要求,僅以死亡情況為例:死亡1人,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或死亡3人以上不滿6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結合其他量刑情節,比如賠償死者損失、投案自首等,可以判處緩刑。不符合上述情況的,不構成犯罪,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走保險或民事訴訟進行賠償。
3—7年刑期情況
死亡2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或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規定,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死亡人數較多,與肇事逃逸的量刑相當,體現了對其嚴重后果的一種懲戒,一般情況下,不適合判緩刑。
無酒駕、無逃逸,不等同于無責任
酒駕、逃逸可以作為認定責任的依據,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情況來認定肇事者的事故責任,比如超速、超載、逆行、無牌、無證、違反交通信號、安全裝置不全、未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等等。因此說,是否構成犯罪、具體判幾年,要依據事故責任及事故后果(死亡人數)來確定。“車禍猛于虎、方向盤無小事”,希望大家都能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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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甭管對方死沒死,即便死的不能再死了,也要先報110,再打120,然后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千萬不要跑了。
因為交通肇事罪撞死個把人本就不是什么大事,無非也就是賠錢和頂多做點小牢的事情,因此,態度最為關鍵。即便你要坐牢,你把態度表現好了,法官也不好意思判你很重。
其次,交通肇事撞死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主要看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劃分,如果你是主責或者全責,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如果是同等責任或者次責,不構成刑責,但需要根據比例進行賠償。
而如果是主責或者全責,想要減輕責任或者不坐牢判緩刑,最強的手段,也無非就是賠錢,賠的別人滿意。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本身屬于過失犯罪,因此,情節在刑事犯罪中是最輕的。
但是畢竟撞死的人,都是拖家帶口的,因此,對受害者家屬的賠償,是法定認同的彌補自己罪行的手段了。
因此,就是協商賠償的事,別人家屬說賠多少,你覺得沒問題,然后給錢,人家簽訂諒解書,完事。如果你對金額不認同,也可以討價還價嘛。
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中,只要沒逃逸,只要有受害者家屬諒解書,大多的幾率是能判緩刑的。即便要坐點牢,也就幾個月的事情,就當“度假調養身體”了。
如果沒錢賠,或者賠的人家不滿意,不愿意給你諒解書,那就是坐牢的事情了。
犯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一般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一分錢都不賠,一般刑期在2年-2年6的樣子。
賠的不滿意,但是還是賠了一部分,一般的刑期在1年6左右的樣子,
其實,只要車輛買了保險,即便只是個交強險,也沒必要怕的,撞死人交強險可賠11萬,即便你自己不額外拿錢出來賠,最起碼對你的刑期會減輕一些
而只要買了上商業險,最好是50萬以上的,那就沒必要怕了,60萬的樣子,即便不夠賠,也沒太大的責任了。
不要覺得做點牢就很可怕,要知道你算是殺了個人,如果是故意殺人罪,最起碼無期甚至死刑的。要你坐幾個月或者年把的牢,已經算很輕很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