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為_限制人身自由犯法嗎?
特邀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罪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在認定非法拘禁罪時,在客觀方面拘禁行為必須具有強制性,即指違背他人意志,強行使他人處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現為使用足以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手段,如實施綁架、關押、禁閉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是不以時間為單位的,只要出現以下情況就屬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非法拘禁持續時間24小時構成非法拘禁罪。
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擴展資料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是:
1、行為人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2、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故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3、行為人有造成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結果;
4、行為人采用了捆綁、關押、禁閉等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首先應該核實對方是否對你實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現實當中一般是在一個封閉的空間內實施限制人身的行為,一般來說以24小時為標準,但是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過程中,假如有毆打的行為,則不計算時間,所以你報案的話,公安機關會根據具體的情節加以處理,一般雙方協商不成的話,就會根據具體情況除以治安處罰或者刑事拘留。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當事人被控制人身自由,可以報警。這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當事人被剝奪了人身自由,侵權人則涉嫌觸犯刑法。 《憲法》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屬于非法拘禁的一種表現方式,以非法的手段限制他人活動構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