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不撫養孩子怎么辦_父母不撫養孩子怎么辦?
特邀律師
即使是離婚,父母對孩子也有撫養的義務,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孩子有權起訴父母要求支付撫養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擴展資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11條、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關于女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問題,我認為要理性看待!
女方離婚后生活水平怎么樣?是不是只夠自己生活的,如果女方一直為生活所累,你的生活尚過得去,撫養費不支付就不要了吧!誰沒個困難的時候?朋友落難還拉一把呢,更何況是曾給你生兒育女的前妻呢?再不濟終歸是孩他媽!
如果女方每天只顧自己吃吃喝喝,有錢不給孩子,這種必須要!必須要!必須要!她不給就法院見!就是為孩子你也得要,像這種只顧自己享樂不顧家的人,老了說不定還會回來找孩子贍養,你要是不要撫養費到時孩子不得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