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幾歲開始負刑事責任_多少歲負完全刑事責任?
特邀律師
民法典里沒有規定刑事責任年齡
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的是刑法
目前最新的規定是刑法修正案11,按照最新規定,12周歲起就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具體規定是: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即不滿14周歲的,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
2、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6周歲的,犯任何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
謝謝邀請。我是律師,從事律師職業前在檢察院干過,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答案是:十六歲。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另外,根據《刑法》規定,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很有意思。在網上,有回答十六歲的,也有回答十八歲的,還有回答十四歲的。原因在于對“完全”這兩個字的不同理解。如果從“可以適用所有刑罰”來理解,就成了十八歲;如果從“已經完全可能負刑事責任”來理解,就成了十四歲。當然,正確的理解是:所謂“完全”,是與“不完全”和“不具備、未達到”相對的,十六歲以上,是“完全”;十四歲至十六歲,只對八種重罪負刑事責任,屬于“不完全”;十四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屬于“不具備、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情況;而未滿十八周歲不適用死刑,那是量刑的安排,與刑事責任無關。 在法律領域,正確理解有很大的重要性。
我另外也從事法律英語翻譯,歡迎提問。
我國《刑法》規定: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我國法律規定,16歲達到完全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起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你下調,12~14歲將負刑責。這也是適應時代的需要。因為最近幾年出現了一些小魔頭。有一些極端事件引發全國轟動。而法律卻不能對他們怎么樣,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能對這一部分人進行懲戒。
這實際上是個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刑法規定了兩種刑事責任年齡: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在犯嚴重的罪行時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搶劫、殺人、販毒等。一種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滿十六周歲的人對所有的犯罪都應當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