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_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多少年?
特邀律師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對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是否立案偵查,取決于有沒有涉嫌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一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二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三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集資,這個概念涉及的內容很復雜,這里面不僅僅包括經營執照和相關手續,更包括了在操作的整個過程中的方法、投資形式和投后管理等等環節,孫洪鶴給大家具體分析一下,年底了,希望所有民營企業合理避免融資風險,普通投資也要小心上當受騙。
非法集資具體涉及到如下這些行為:
1、首先就是公司的相關手續和資質,民營企業融資難,創業者缺少資金,這時如果利用廣大社會的公眾存款,手續不全,這時就是涉及非法集資;但事實上這種情況反而不是管理的重點。
2、其中一個重點監管的核心是:拉資金的手段,現在很多民營企業都可以掛殼掛靠,但是拉資金的方式是:拉人頭,搞分級返利,這時就是涉及違法集資,經濟詐騙、有的涉及傳銷。現在出現的案例很多都是涉及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比如互聯網某些金融投資項目。
3、眾籌模式,很多民營企業利用全新的眾籌模式,融資,然后去投資,承諾投資者認購,股權、分紅、收益率,但這時如果無法保障收益,退款機制,企業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直接收錢,這都是非法集資和詐騙,還有一些是擔保機制做假和虛夸收益,無法保障隨時退出的問題。
4、非法項目的變形,最早時我們都知道類似于某某大造林項目,先收取投資人的預定錢和投資,以項目入股分紅,但是這個項目本身就是概念,虛夸項目,這時平臺的贏利核心不是項目盈利,而是拉資金,非法占用公眾存款,非法手法集資,這類項目現在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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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個人實施本罪行為,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或30戶以上;或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實施本罪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或150戶以上;或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經濟犯罪標準》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