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必須寫利息嗎_借條沒寫利息怎么辦?
特邀律師
隨他便!兒,既然稱朋友,我不要碰運氣,隨他便兒
口頭約定利息也認可
人間有什么比親情、友情更重要呢?當親人把錢拿給你的那一刻起,證明是真心實意要幫助你,如果讓你打個借條或提到按銀行的利息還錢,這不但很合理而且也存在另一層友愛的意義;先小人后君子,親兄弟明算賬,要點利息是為你免去欠很大人情的后顧之憂,感謝這份親情吧!
如果你們約定了利息,最好寫上。不寫的話,以后有糾紛,說不清。
謝邀!向朋友借錢,如果借錢時沒有說利息還錢時你就主動給朋友按當時銀行的利息算給他,畢竟是朋友給你解了急。
這是一個證據問題。
第一、根據你的陳述,借了高利貸,借條卻沒有寫明,那高利息是口頭約定嗎,你自己是否認可?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合上述,可以總結為:約定了利息,而對利息的約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法律給予保護;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說出借人不能證明約定了利息的,法律不能保護。
借條上沒寫利息是月利年利日利怎么算?這個問題如果是指借條上僅僅簡單寫了利息但并沒有表明是月利息還是年利息還是日利息算,那它的答案就是按月利息算。如果這個問題是指借條上沒有寫利息,那利息是按月利息年利息還是日利息來算?即借條上沒寫利息到底怎么算利息的問題?那它的答案就是不能算利息(無論是月利息年利息還是日利息,都不能算)。之所以會作出以上答案,具體分析如下:
我們首先就應明白借條的法律概念。那么什么是借條,借條就是借款人(向他人借款的人)向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款項的人)在收取到借款(貸款人交付給借款人的資金)時或即將收取到借款(一般指先出具借條,后收到所借款項)時自己書寫的或自己簽名確認的書面憑證。因此,在法律上講借條就是民事主體的單方行為所產生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從借條所代表的意思表示上來分析,借條只表明書寫借條的人或出具借條的人(是指僅在落款的借款人處簽名確認的人)僅僅認可借條本身內容所反映的事實即借到或即將借到款項的這個事實和借款時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如果沒寫利息則就表明借款時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如果僅僅寫了利息而未標注是月利息年利息還是日利息則表明借款時是有利息的但利息怎么計算不明確),對超出借條內容之外所反映的事實是不予認可的。那么借條所體現的法律關系是什么呢?它所體現的法律關系就是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就借款所達成的合意行為,體現的是一種借貸的合同法律關系。而合同法律關系的法律結果就是法律保障合同各方當事人就已達成的合意以書面方式或口頭方式(必須要有證據證實存在這種方式)記錄下來后各方當事人均不能反悔而必須遵照執(zhí)行(當然除違背法律或根據法律可進行變更的情形除外)。
借條上沒寫利息是月利年利日利怎么算?這個問題如果是指借條上僅僅簡單寫了利息但并沒有表明是月利息還是年利息還是日利息算,那它的答案就是按月利息算。為什么如此呢?在上文中已闡述了借條所體現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該種法律關系的結果就是法律保障合同各方當事人就已達成的合意以書面方式或口頭方式(必須要有證據證實存在這種方式)記錄下來后各方當事人均不能反悔而必須遵照執(zhí)行。上文中也闡述了借條是民事主體的單方行為所產生的意思表示,因此其僅僅表明書寫借條的人或出具借條的人(是指僅在落款的借款人處簽名確認的人)僅僅認可借條本身內容所反映的事實即借到或即將借到款項的這個事實和借款是需要支付利息這兩個事實而對借款需支付月息年息還是日息則沒有表明態(tài)度。在這種情況下,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從遵照合同各方當事人合意這個原則角度出發(fā)結合公平原則,則規(guī)定在合同意思不明的情況下采取遵從人們日常客觀認同或交易習慣的法則。而按我們日常客觀認同及交易習慣,在未特別標注或說明的情況下一般利息均是指月息。
為了更有效全面保障之間的合法權益,筆者建議在書寫借條等什么文本時應該明確相關事項而不應含糊不清。了解更多日常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歡迎積極關注本頭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