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巨額收入來源不明_個人資金來源不明有什么處罰措施?
特邀律師
不犯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把錢放在親戚家,屬于轉移贓款,該人員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照樣成立。至于調查取證工作,紀委和公安局、檢察院辦法多得很,有豐富的辦案經驗,不承認的結果只可能導致從重量刑。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國有公認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不會。因為我國《刑法》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刑法沒有規定的不能認定為犯罪。刑法中關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有特定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此罪。因此普通公民不能構成此罪。《刑法》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作了規定。根據這一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的行為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應當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私人所有的房屋、車輛、存款、現金、股票、生活用品等一切財產。國家工作人員代表國家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應當一切從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出發,廉潔自律、克己奉公。為謀取私利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國家對于國家工作人員合法的收入,包括工資收入、稿費等勞動收入,是嚴格保護的。對于其非法的收入,不但要依法追繳,還要追究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責任。國家工作人員有義務向國家說明其收入的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其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應當按照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實際執行中應當注意,在清查、核實行為人的財產來源時,司法機關應當盡量查清其財產是通過何種非法方式取得的,如果能夠查清其財產是以貪污、受賄或者其他犯罪方法取得的,應當按照貪污、受賄或者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在確實無法查清其巨額財產非法來源的情況下,本人又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才應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進行追究。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于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朋友們好!這個問題非常明確的講:1,會受到銀行的監控,甚至會詢問!2,有沒有危險很難說,但有危險的可能性大!
首先來了解一些,有關于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管理規定:
1,為了防止賬戶洗錢,相關部門規定了對于頻繁,或者大額現金存款進行監控!一旦發現,所有商業銀行,要向人民銀行做做出報告!
2,銀行需要向反洗錢監測中心,報告的主交易:
A,單筆或者當天累計,20萬元以上人民幣或等值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支取,現鈔兌換匯款票據解付等!
B,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200萬元以上!
C,交易的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D,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賬戶,法人賬戶,單筆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等值外幣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來看一下個人,巨額存銀行,來源不明的風險!
1,個人存款20萬以上,或者個人與法人,個體工商戶之間的賬戶劃轉資金超過50萬元,會受到監控!
2,在以上的情況下,銀行會啟動監控,,甚至會打電話詢問存款來源,并以報告的形式向反洗錢中心回報!
綜上所述:個人巨額存款,超過20萬元會受到監控,同時巨額存款,往往需要轉賬,即使是個人與相關單位和個體戶之間的劃轉超過50萬元,單位與單位之間超過200萬元都會自動觸發監控!
所謂的監控,既向反洗錢中心作出報告!銀行甚至會打電話詢問該筆資金的來源,文中所提的來源不明,很可能引發巨大的風險!而這種監控是自動觸發的,很難規避!
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合情合理的,向相關單位說明資金來源,并且有據可查…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或拒不說明來源的行為。犯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客體: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主觀要件:故意客觀要件:
1、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
2、不能說明或拒不說明來源普通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本身并不構成犯罪,但是可以作為公安機關偵查其他犯罪(如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洗錢罪等)的線索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