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作案時怎么處理_團伙作案怎么量刑?
特邀律師
團伙作案構成犯罪的,屬于共同犯罪,所有團伙人員均應承擔刑事責任。 至于對團伙中個人的具體量刑,則要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考慮:
1、對于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刑事犯罪是屬于共同犯罪,有些甚至是屬于團伙犯罪,團伙犯罪對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的財產安全構成嚴重的危害,團伙犯罪要區分主從犯,那么團伙作案要一起開庭嗎?下面由我對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須一起審理,是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在法院審判實踐中,對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審判,往往都是由經辦法官和實際案件情況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審理的,都會合并審理,這樣會比較容易查明事實,必要時還方便對質,通常也比較節約司法資源,減少訴累,至少經辦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開很多次庭。當然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時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種原因,經辦法官是可以分別開庭對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一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敲詐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準刑為管制刑;數額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6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第一百三十二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當然,還要結合其他從輕減輕或從重、加重情節綜合考慮。
關于團伙作案如何量刑的問題,對于犯罪人所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的認定,首先要從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開始。因此團伙犯罪,也要先依據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確定團伙犯了什么罪,若構成共同犯罪,還需要區分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區分主犯和從犯等,再進行量刑。對于主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所謂團伙作案按照刑法來說就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案件能判多少年要根據其成員所觸犯的具體罪名來確認。
對于共同犯罪只要符合刑法關于緩刑的規定的,是可以被宣告緩刑的。
團伙作案最短判多少年這個并沒有一個確切的標準,需要看對方作案的罪名和程度。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