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問題涉及的法律_香港法律屬于什么?
特邀律師
你好, 看西方法律劇對我們大陸人學法有什么幫助。作為我一個打工求生的小百姓來講,或許講不出什么高深的道理和具體的事例,但肯定會有所幫助。比如說我們長期居住在個狹小的房間里,整天在小空間里打轉,沒有新的事物接觸,那我們的思維也是封閉的,根本意識不到這樣究竟是好還是壞。如果要將房間進行改造或布局, 使人住得更加舒服合理, 也只能根據現有房子有限的空間來進行設計,布置或利用, 實現它的價值更大化, 無非就是這里移那里, 那里移這里, 移來移去還是這點空間, 然而我們的思維也就僅限于這個窄小的空間里繞圈子,難以拓展。如果我們一旦跨出房門的時候, 接觸了外面的世界將是怎樣,當然會開闊眼界,解放思想。原來房子還可以造大一點,更舒適一點, 原來外面的那些花草也可搬進房間作裝飾, 原來那些樹也可種植在墻角院落美化居住環境等等, 我們的思想就會一下子活躍起來, 考慮問題或處理事物也就全面或系統起來。為此我認為西方國家雖與我們有著文化,制度上的差異,但人性是相通的,自然環境是相容的, 所以會有很多的東西可以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的。看了不同的法律劇或法律對我們一些學法的人來說, 看待事物的思維邏輯會有很大的改觀和幫助的, 不光能開拓我們的視野, 豐富我們法律知識, 一定會使我們的思維邏輯更加清晰起來。
英美法系
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中央授權香港擁有高度的自治權,這在司法方面表現為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為了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能夠得到充分實現和保障,香港實行與內地不同的獨立的法律制度是必然的。總的來說,香港的法律體系由五部分組成: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
我說說親身經歷的事:
說遺棄貓: 大約1991年我家其中一雌貓生了一窩6個。小貓斷奶后替母貓造了絕育手朮,親友取走3只,余3只我去電香港防止虐畜會,次天派車到來領去了。(當場促簽一份印好的文件,聲明代找領養人,若有余終不獲收養要同意他們的人道安樂死處理積存制度)。全程不收費用也沒給個紅包-順告戒新移民:香港法例凡收賂付賂雙方都同時觸犯刑事罪行。需知有刑事案底出國入外國境時皆可從護照查看到可拒入,想日后移民他國注意了。
說遺棄老人: 大陸流行老人踫瓷訛騙現象在香港沒機會發生的。十多年前見過街上有個老人坐臥街頭看來很不舒服的,路人看見多人已去電了報警,救傷車到-不論意外的或自己生病的不問收費先救人-不論國藉年齡待遇是相同的。也不涉報警者。
補充說明:香港每間政府醫院都設有〈社會福利署保障部〉,替無依靠者安排生活援助,老人若說:(我有兒女親人但他們無力養助自己)老人只需簽個名並證明資產不逾規定,即獲安置今后生活。有個前題:老人是香港居民。
香港法律是沿用英國的普通法體系制度,醫護醫藥制度也是。所以北歐/瑞士/香港/日本的人民平均壽命世界最長,是有原因。
你好,關于這個問題,雖然我沒看過香港的法律,但可以通過法理學的一些東西來推測。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所以香港的法律當屬于海洋法系,亦稱英美法系,而中國大陸的法律多帶有羅馬法系的元素。通過兩大法系的比較,可以得知,香港屬于判例法系的,所以法官可以造法,但中國大陸就不行了,法官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所以其自由裁量權很小,應當說,兩地的法律區別還是比較大的 至于你說的那個兒童販毒,其實不需要去看具體的香港刑法,就可得知,因為當今法律的一個發展趨勢是人性化,所以,不論是海洋法系還是羅馬法系,兒童的一些危害行為都不應被認為是犯罪,當然,各個國家和地區對于兒童的定義是不同的,比如中國大陸規定14歲以下為兒童,有的西方國家規定16歲以下而兒童。首先,香港、澳門市民犯罪,雖然不適用于違法涉外處理程序,但大陸在處理時是等同于外國人違法的性質來處理的。
我國在處理外國人違法犯罪問題時,采用的是綜合折衷原則,屬地為主,屬人為輔。具體為一國領域內的人和組織,無論是本國的還是外國的,一般適用該國的法;外國人和組織以適用居住國的法為原則,但有關公民義務、婚姻、家庭、繼承、特殊犯罪等,仍適用其本國的法;依據國際條約和慣例,享有外交特權的人,則適用其本國的法。
香港法律與內地法律的區別主要體現有三點。一是法律淵源不同,內地法律體系表現為成文法,而香港法律遵循英美法律體系,表現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二是法言權限不同;三是訴訟程序不同
任何問題想要一次性根治,都是很困難的!然而,這次在香港頒布、施行的新法,在法律上,補足了原有的缺陷,在規范上,定下了清楚的處理與處罰。
至于,香港幾百年來累積的社會、習慣、貧富差距巨大等問題,則不是一部法律就能一次解決的。
香港,即使是回歸以后,一直就是英國在遠東地區的利益中心,二戰以后,香港更是美國在亞洲的一個據點,或說,情報中心。就說美國駐香港的總領事館吧,人數幾乎是全美國駐外機構最大的前三名之一?美國需要在香港派那么多人嗎?而且,這個總領事館是直屬美國國務院的!
因此,香港多年來就是一個龍蛇混雜、國際勢力較勁的地方。
而香港社會,則是一個貧富極度不均,房價比天還高的地方,年輕人雖然找工作不難,但是,他們發現,工作10-20年,也買不起一間比鴿籠大的住家!財富過度的集中,讓大多數的香港人,都只是蜂巢里的工蜂!
英國人在最后離開香港的時候,又刻意的留給香港人一些假的民主希望,加上中國遵守一國兩制,并沒有從教育上去落實一個中國的真正精神。
這些國家認同、社會階級、貧富差距等等造成的問題,真不是一部法律就能都搞定。
但是,任何國家地區都有國家地區安全相關的法律,補上的這部法,從今天開始,很清楚的界定了,以后,什么可以爭,什么可以吵,什么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