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了需要準備什么_法院開庭被告需要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借款人收到催收發送的律師函,通緝令,庭審通知書,威脅如果不還錢就去坐牢。那么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呢?拒不支付高利貸,會坐牢嗎?法院又會怎么判呢?
首先,所謂的律師函,通緝令,庭審通知書等等99.99999%是假的!幾乎可以說是全是假的。
因為現在的平臺在撮合的過程中總是會有這樣那樣的違規行為,而且本身起訴這件事成本很大,平臺又有風險,自然不會真的去起訴你。
還有,平臺作為居間撮合的中介平臺,并不是債權人,所以嚴格來說,并沒有起訴你的權利。
那么有的同學說收到了庭審通知書怎么辦?不用著急,這個當然也是假的。
如果真的被起訴了怎么辦?會不會坐牢?
如果真的被起訴,也不用擔心。首先這個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法院只會判你還款,你沒錢還款法院也沒有辦法。這種情況肯定是不會坐牢的。到最后肯定也是協商還款。
還有人說,催收說會上黑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影響以后的生活和孩子的教育。
這個失信被執行不是那么好上的,鑒于你是無力還款的情況下,是不可能上這個名單的。
當然了,想要真正擺脫這樣的境遇,還要自己好好賺錢,協商還款,無債一身輕,并且謹記這次教訓,合理消費,遠離網貸。
當事人去人民法院起訴需要有一定的流程,具體如下:一帶起訴狀,并按對方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三立案庭在當事人手續齊備后,在法定的時間內,給予立案或不予立案通知。四立案后,當事人應該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費用。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收到傳票后應當按時參加庭審活動,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審理的方式,這就意味著被告喪失了質證、辯論、申請回避等一系列訴訟權利,必然要承擔相應不利訴訟后果。
就民事案件而言,收到法院傳票,首要做的是準備應訴事宜,根據對方起訴狀的訴訟請求及理由,分析原告訴求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法律和事實依據,對于被告而言有沒有可以抗辯、反駁的地方,比如原告提交的部分證據是虛假的或者原告起訴時已超過訴訟時效等等被告可以減輕、免除或者無需承擔責任的證據材料。
因此,被告收到傳票后,建議先去法院閱卷,看看原告提供的有哪些證據,被告方需要準備哪些證據反駁對方,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存在瑕疵或者說原告收集證據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案件的承辦法官是否存在利益沖突,被告是否需要申請法官回避。是否需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調查取證、申請司法鑒定等事宜。最后,收集任何對被告有利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政策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制作一份對被告一最為有利訴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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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作為被告在開庭前要做什么?作為被告本身就處于相對被動的位置,如果在開庭之前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準備的話,輸官司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那么,打官司被告需要準備什么呢?打官司作為被告需要做的準備主要有下面幾種:第一,做一份比較書面的答辯書,按照原告打官司的主張和證據制作。并且要收集能證明自己言辭的有利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反駁原告的主張。第二,在官司庭審的過程中,法官會要求被告陳述自己的答辯意見,和對于案件事實部分進行補充說明。第三,開庭時原告和被告有相互質證的權利,在原告質證結束之后,被告可以根據原告給出的證據進行質證。第四,被告舉證。作為被告在開庭的時候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被告也需要在開庭的時候進行舉證。第五,法庭辯論。法庭辯論階段是被告和原告之間進行辯論的階段。第六,最后陳述。作為被告在開庭審理的時候大約需要經過上面六個階段,這六個階段每個都需要被告做好充分的準備來進行應對,因為無論哪個環節沒有應對好的話,就有可能導致自己敗訴。特別是在舉證階段,一定找到對自己非常有利的證據。當然在舉證期限到達之前,如果被告在提交證據方面確實有困難的話,可以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得到法院的允許之后,就可以適當的延長舉證期限了。當然不僅僅對被告而言,原告也可以延長舉證期限。以上就是打官司被告需要做的準備,提醒被告如果案件比較復雜感覺自己無法為自己辯護的話,可以請委托律師對案件進行代理。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提供免費北京律師咨詢服務,如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在線進行咨詢,也可以撥打全國免費咨詢電話15313451109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