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婚證丟了能離婚嗎_結婚證不在自己手里可以離婚嗎?
特邀律師
分開二十多年的夫妻,不過是一樁明存實亡的婚姻。如果想再次與另外男人結婚的話,首先要與前夫辦理離婚手續,結婚證丟失了可以申請民政局補辦后,再到法庭申請離婚。
無論離婚還是什么事,只要是起訴法院,就是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走到這一步。要是很公平的話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法院,就是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的地方。
無論結婚多長時間,結婚證在誰手中,法院都會公開審理。公證判決。當然了離婚案件是要事實,講證據的,最主要是調解協商,打到人人公平。能過到一塊還是過一家為好。當然了,在這半年時間內,如果夫妻感情在次惡化,法院可以,強制判決。
結婚證丟了,如果想離婚,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都達成了一致,并寫好了離婚協議書,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后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矛盾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證丟失或一方將結婚證藏匿,您想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系證明書》,沒有結婚證又沒有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關系證明書》,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是以感情破裂為原因的,如果不符合感情破裂的各種判別標準,去辦離婚也是會被強制安排冷靜期等勸和的。
即使已經感情破裂,只要經過合法途徑辦理過結婚手續,結婚證是否丟棄也不是可不可辦離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