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為將來的財產立遺囑嗎_寫遺囑能不能寫個人所有財產歸誰繼承?不寫明細可否?
特邀律師
很多有錢的人為了避免在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子女因遺產繼承而產生糾紛,就會在自己頭腦還清醒的狀態之下事先立好遺囑,對自己的財產進行明細劃分。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的遺囑因為措辭不夠嚴謹而產生歧義,最終被判斷無效。
遺囑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意思表達清楚,如果遺囑內容含糊不清,那么在立遺囑之人去世之后,就有可以對遺囑的理解發生歧義而造成執行困難。
正規遺囑包涵的內容如下:
1、立遺囑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等以及證明身份的證件;
2、立遺囑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信息;
5、遺囑收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6、對財務等其他事務的處理意見;
7、遺囑處分的財政狀況,包括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情況;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
9、有遺囑執行人的,要寫清楚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信息;
10、遺囑制作的時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滿足以上10條內容的遺囑才能稱為具有法律效能的遺囑。所以說遺囑是嚴謹的,要想做到財產的分配嚴謹就不能寫“所有財產歸誰”這樣的話語,要把名下的財產進行明細化處理,再把每一項財產細分到遺產收益人頭上,就不會出現歧義。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有這方面需要的朋友帶來幫助!
你爸爸才62歲,為避免家庭旁系糾紛,你想讓他立下遺囑,你在哪里了解到獨生子女,不能繼承遺產?難道法律規你爸爸遺產,就得送給路人嗎?你爸爸找個搭伙伴,屬于搭伙生活,財產與她豪無關聯。遺產繼承,應由財產持有人安排,你的做法不合理。
年紀輕輕怎么就想到死呢,為什么不活給他們看,證明你的能力。如果健康的原因,那要積極治療,這才是愛奶奶的最好方式。年輕人,振作起來!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遺囑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嗎?怎么保證手里的遺囑有效?
根據《繼承法》規定,遺囑有口頭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等形式。遺囑比較特殊,只有被繼承人死亡之后才會出現繼承問題。所以,只要被繼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況下,完全隨時有可能變更遺囑內容,改變遺囑繼承人和繼承遺產情況。
遺囑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遺囑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主要是指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處分的是自己的財產。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繼承法規定的遺囑形式,例如代書遺囑需要有代書人及見證人要求。
根據規定,對于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所以若是后面的遺囑變更前面內容,那現在手上的遺囑便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從法律效力來說,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