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用房包括哪些_服務用房包括哪些?
特邀律師
業務用房,一般食堂、餐廳、水房都是被私人承包的。
業務用房,就是某個機構用于本行業本職用途的房子。
高校的業務用房一般指的應該是像宿舍、食堂、超市、娛樂集一體的建筑咯,學校的附屬用房一般指教師宿舍什么的。
業務用房和辦公用房是不一樣的,很多業務用房都是國家有建設標準的,如檢察院、公安、文化站、衛生服務中心等,這次兩辦下發的通知中明確了不能以業務用房的名義建設辦公用房。
很高興來探討這個問題。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和其它用房這幾個名詞是對房屋用途的區分,而使用這幾個名詞的房屋主要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等機構,如學校、事業單位性質的銀行、司法、稅務等部門。
通俗理解
辦公用房是指用于辦公用途的房屋,包括一般工作人員的辦公室和領導辦公室等。
業務用房,是指該房屋使用機構用于從事本職用途的房屋。如學校的教室、如司法局的法律事務用房、人民調解用房、司法考試用房、法律援助用房等,如醫院的門診部、住院部等都屬于業務用房。
其它用房,包括變配電房、水泵房、通信機房、空調機房等附屬用房。
需要注意
不同機關單位可能對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和其它用房有特殊定義,題主需要根據自己所屬單位查詢是否有相關文件。
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局系統綜合業務用房建設標準的規定》的通知對稅務系統的用房定義為:“綜合業務用房包括辦公用房、專業用房和其他用房。辦公用房是指辦公室、會議室、輔助用房、服務用房及通用設備機房;專業用房是指專用票證庫房、服裝(裝備)庫房、納稅人資料檔案室、計算機機房、征收服務大廳;其他用房指車庫及人防工程等用房。”
除此以外
辦公用房和業務用房也常難以區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也提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和完善各類技術業務用房建設標準,合理區分辦公用房和技術業務用房。”
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社區服務用房即社區公共用房,是社區居民休閑娛樂以及尋求公共服務的地方。 社區公共用房包括具有產權或使用權的社區辦公室(就業創業等辦事大廳)、文化圖書室、體育活動室、警務室和衛生服務站、房屋維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間照料站、殘疾人康復等公共用房。 ,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將其出租、出賣或收繳,如因工作需要確需改變用途的,需由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報請地區民政部門批準。地區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公共用房的使用情況負有監管責任。綜上所述,社區服務用房是屬于廣義上的普通住宅(區別于倉庫,車庫等),而不屬于狹義的普通住宅,狹義的普通住宅是可以在市場上交易流通的。
您好,經營性用房是指利用房屋進行各類商業服務、生產經營(辦公)等經營性活動的房屋。
可參考這本書 《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建標 130-2010)》由公安部主編,具體由公安部裝備財務局和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共同編制的。
內容簡介 編輯 《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建標 130-2010)》內容簡介:《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9年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和建設項目評價方法與參數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09]320號)的安排,由公安部主編,具體由公安部裝備財務局和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共同編制的。圖書目錄 編輯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建設內容和項目構成 第三章 選址和規劃布局 第四章 建筑等級和面積指標 第五章 建筑標準和建筑設備 附錄一 名詞解釋 附錄二 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功能用房面積分配比例表 附錄三 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用房面積分配比例表 附錄四 省級警犬基地用房面積比例表 本建設標準用詞說明 附件 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條文說明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
(1) 辦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和領導人員辦公室。
(2) 公用服務用房,包括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室、計算機房、儲藏室、衛生間、公勤人員用房、警衛用房等。
(3) 設備用房,包括變配電室、水泵房、水箱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制冷機房、通信機房等。
(4) 附屬用房,包括食堂、汽車庫、人防設施、消防設施等。
除上述四類用房之外的特殊業務用房,需要單獨審批和核定標準。
包括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圖書資料室、機關信息網絡用房、機要保密室、文印室、收發室、醫務室、值班室、儲藏室、物業及工勤人員用房、開水間、衛生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