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不屬于遺產應怎樣分割_怎樣繼承喪葬費和撫恤金?
特邀律師
撫恤金是國家有關部門,給死者家屬每個月,生活上的照顧。
一般情況下是給配偶,或者未滿18周歲孩子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補助。
此經費只能有被指定人,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撫恤政策規定,是絕對不能作為遺產分享的。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老人退休去世以后,喪葬撫恤金該如何分配其中的配偶或者后人?其實老人退休以后,這個所謂的喪葬撫恤金是有明確的規定,它是根據我們國家繼承法規定來給予繼承的,如果說老人去世之前留有遺囑指定了繼承人,那么優先考慮遺囑繼承的方式來予以分配,這個喪葬撫恤金同時老人自己的個人財產也是可以依法得到繼承的。
但是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那么就要采取法律當中,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給予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平等繼承的原則,當然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越多,那么平分的數量也就會更少一些,什么樣的人群被稱為第1順位繼承人呢,就是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這三方面的人群都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那么第一順位繼承人是享有優先的繼承權利。
除非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沒有了,也就是說自己沒有配偶,沒有子女也沒有父母,那么就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就是自己的弟弟哥哥,還有就是自己的叔叔,拜拜這些人群,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會擁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說按著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原則,來進行平分去世老人的財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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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和撫恤金不是繼承
參保人(在職或退休)死亡后,其家屬憑死亡火化證明和身份證,到原單位或縣市社保局窗口辦理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手續。黑龍江省企業參保人死亡自2011年7月1日起喪葬費4000元,撫恤金6000元。兩項相加10000元。
喪葬費,顧名思議,是死亡后運尸費,停尸費,火化費,骨灰盒及骨灰存放,其它處理喪葬的費用。
撫恤金,是對死者生前家人的慰問,安慰和安撫的資金。
提倡厚養薄葬,不搞封建迷信活動。
如黑龍江企業參保人死亡,喪葬費用一結算,估計所剩無幾。所剩有余,死者兒女平均分配。不足部分,兒女平均分攤。
黑龍江省企業參保人死亡,撫恤金為6000元,參照遺產處理。如沒有遺囑,按法定遺承。其父與后母再婚領取結婚證,為合法夫妻。先分出撫恤金的一半3000元給后母,其余3000元由后母加上幾個兒女均分。如系搭伙未領證,后母無權領取撫恤金。由前妻所生兒女和"后母“所生兒女均分這6000元撫恤金。
撫恤金算不算遺產?應該怎么分配?
撫恤金不屬于遺產,是國家有關部門,給沒有工作和屬于農村戶,配偶生活上每個月,照顧所發放補助的錢。
至于發放金額標準,應按地區不同經濟情況,來決定所發放費用的標準,此款項僅屬亡者配偶享受。
其他人都無權分享,更不能當作遺產分配,只局限配偶專門獨有,按國家政策規定,當地政府專門為逝者配偶發放的錢,根本不用問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