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義給別人貸款_別人用自己的信息在銀行貸款怎么辦?
特邀律師
我來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也給朋友幫過這種忙,上個月剛剛按期還完了銀行貸款。
這種忙一定要分清是幫誰貸款,只有可靠的朋友和親戚才可以,而且借條是必須打的,不管是誰,一般的朋友那就不要幫這種忙了。像你這樣的看來就根本不了解人家,所以才搞到現在這種局面。怎么解決呢?你只有自己先還完貸款,然后拿著借條去法院起訴他了,要盡快,不要拖延,在法律上來說,你老公的貸款和你朋友借你的錢一點關系都沒有,起訴他還錢就行了。
最后忠告你和你老公,要記住教訓,以后交朋友一定要分清楚,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知心朋友的!
用你的名字去貸款,那你就是主借款人,如果借款合同上沒有簽上你朋友的名字,那這筆貸款就完全屬于你個人的貸款,從法律意義上說,這個貸款跟你朋友都沒有關系。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目前應該是被銀行等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然后法院才會凍結你的銀行賬戶。
對此,你需要找一些方法,正確的去處理。
第一個、想方設法把這100萬給還上
現在現在不要糾結這個錢是你貸款,還是你幫朋友貸款的,因為這個錢是用你的名義去貸款的,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你自己。
如果你自己不把這個錢還上,你將會面臨進一步的官司,法院會作出判決書,要求你把這個錢還上,如果你不把這個錢還上,那法院就有可能強制執行你的一些其他資產,比如房產車產存款等等,將拍賣所得優先用于償還銀行的貸款。
此外,如果法院作出判決之后,你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執行,那法院就會把你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到時你會有很多限制,比如不能坐高鐵,不能坐飛機,不能出國等等。
同時,如果你沒有及時把這個錢還上,會嚴重的影響你的征信,到時個人征信被黑了,你就沒法貸款,信用卡也沒法辦理了。
所以目前不管是怎么樣,你都要首先想辦法把這個錢還上,然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第二個、通過法律的手段,把這個債務轉到你朋友那邊。
你的問題已經說的很清楚,這個錢是雖然是用你的名義貸的款,但實際的借款人是你的朋友。
對此,首先你需要收集證據證明這個貸款是你那個朋友用的。
需要收集的證據包括,你和你朋友簽訂的相關協議或承諾函,你轉賬給你朋友的記錄,包括你們的短信,微信往來記錄,凡是能證明這個錢是你朋友讓你幫他貸款的證據都要搜集出來。
等收集好證據之后,先問一下你那個朋友,他自己能不能想辦法把這個錢給還上,如果他自己能把錢花上那什么事情都好辦。
但是如果他自己沒能把錢還上的話,你只能把他起訴到法院,讓法院出面解決你們之間的債務問題,如果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證明這個錢不是你自己用,而是你那個朋友在用,那法院會作出判決,讓你那個朋友把錢還給你,至于法院判決之后,你那個朋友怎么還錢,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
最后想說的是,雖然朋友之間的情誼很重要,但是在借錢的問題上,大家一定要理性的對待,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心而幫別人借錢,就算你有意幫別人借錢,那也只需要作為擔保人就可以,千萬不要把自己作為主借款人。
我是【貸款教授】,十年信貸從業經驗,歡迎大家關注我,一起討論貸款,信用卡的各種難題。
千萬別替別人背了黑鍋。有12年銀行工作經驗的老臘肉來問你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該怎么辦?
當務之急就是中止此次貸款,先向銀行提出撤回貸款申請,也不用說太多,就告訴銀行貸款不用了,實在不行再報警,其實我認為如果先報警沒什么用,因為你的題目描述有些偏差,不是別人用自己的信息在銀行貸款,要不是看了問題描述我差點以為是別人盜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那就要第一時間報警了,你朋友這種情況屬于被人忽悠貸款,辦下來給親戚使用,這個在農村近年來發生挺多的,說到底是民事糾紛,報警有點小題大做。
能否取消這次貸款?
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可以,本身貸款和存款一樣,是本著用戶自愿的原則,又不是強買強賣,不管流程走到哪一步,都可以中止。
即便銀行說不方便中止,那么等到放款以后,也可以提前還款,只是麻煩了一些,建議直接跟銀行說我堅決要中止此次貸款,協商不成就投訴,投訴到監管部門和消費者保護部門,一般銀行看你態度這么堅決想辦法特事特辦也能給你取消了,取消不了你再找我我給你想辦法。
是否對征信有影響?
征信上會有記錄,但有沒有影響分三種情況。
第一,目前這種情況,征信報告上已經會顯示你朋友申請過貸款,無論后續是否取消,這個記錄都會有,但是你要說影響,我覺得沒啥影響,對以后貸款、信用卡什么的都沒啥影響。
第二,如果取消了,影響同第一條,只會有申請記錄,沒啥影響。
第三,沒取消,這個會有影響,一是有貸款記錄了,二是按你說是用假的營業執照辦的貸款,一旦被發現容易上失信名單啊,那就影響大了,所以無論如何也要取消,把風險扼殺在搖籃里。
綜上所述,我認為這筆貸款是可以取消的,也必須取消,取消之后對征信沒什么影響。
如有疑問和進一步發展,可以留言。
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人如題主這般應好友求助而以自己名義幫他人貸款的現象。在我過去的工作當中,還見到過一些主動從銀行或消費金融公司貸款,然后再加息轉貸給第三人,自己賺利差的情況。這類操作和為他人貸款做擔保承擔間接風險不同,是直接將風險背在了自己身上。因為第三人并不直接和借貸機構發生借貸關系,而他/她和你就是純粹的民間借貸關系。如果對方不還錢給你,你就要為這一筆債務埋單。這里面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對你也會產生一系列不利后果。
如果你是從銀行貸款而轉貸給第三人的,不管是分期還款還是到期還本付息,如果對方不還款或不及時還款給你,你自己也不還款的話,那么毫無疑問就會對你的人行征信造成逾期;一直不還的話,說不準你還會被銀行告上法庭,那么到時法院會執行你名下的財產;如果執行不到位,你從此被拉入失信人名單,工作、生活包括子女就業等都要受一系列限制。金額巨大的話,說不定還有刑事責任,如騙取貸款罪。
如果你是從持牌的消費金融機構貸再轉貸給第三人的,到期還不了款,由于現在正規持牌消金公司也和人行征信對接,毫無疑問,也會影響你的人行征信;此外,還會影響百行征信(就是網貸版征信),對你而言,不僅要承擔逾期的后果,遲遲不還,也會被這些機構訴訟;將來自己也無法從銀行和網貸平臺獲得貸款。
所以,不管是出于好意想幫助別人還是想從中賺利差,以自己名義幫他人貸款都要慎之要慎!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朋友做不成,自己還要背上一筆債務,搞不好,自己的人生就會脫離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