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兄弟有繼承權嗎_父親的名字父親的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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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如果父母已經去世的,那么是不具有繼承權的,應對由其配偶及其子女繼承所有遺產。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父親的兄弟姐妹有繼承權,但父親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的繼承人。如果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的繼承人就不能獲得遺產。
父親去世,父親名下的房產,只能由母親、爺爺奶奶和子女繼承。
父親的兄弟是不能繼承的。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母親、爺爺奶奶和子女全部去世,或者沒有,才能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父親的兄弟繼承。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描述的情況為:你外婆通過遺囑方式,將一間房子贈與給你母親,后來翻建成樓房。幾年前你父親去世。從上述情況看,目前的樓房是由你外婆'贈送你母親的房子翻建而成,如這幢樓房變成了遺產,則由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你的婆婆以及你父親的兄弟姐妹是無權繼承的。因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產首先由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繼承,法律上稱之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才有權繼承,法律上稱之為“第二順序繼承人”。你婆婆既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又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故無權繼承你父母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