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都是統一的嗎_二手房購房合同是統一的嗎?
特邀律師
不需要一定是同一人,你要知道的是認購書只是你和開發商之間的一個定金協議,與買賣合同是有區別的。而且現在各大城市都搞網上簽約,所有買賣合同都是由房管局統一格式的,因此應以買賣合同為準。但是你應先跟開發商協商,告知他們買方有變更,一般沒問題的,開發商只管把房子賣出去就行了,買方是誰他們不會在意的。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名字必須是一致的,如果還沒有進行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和購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下面具體說明一下:
1.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證名字必須是統一的。如果是貸款買房,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統一,否則不予辦理。若是夫妻購房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2.若是婚前購房并且全款付清的情況下,提出共有產權時,可以在合同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如果是貸款買房,就必須要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來進行辦理,確保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以及房產證上的姓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3.房產證的產權人是根據購房合同的主體來定的,所以必須是同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共同共有。得看具體情況,尤其是合同網上備案的。要在房產證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換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備過案,應由開發商申請撤回,改簽新合同后重新備案。擴展資料房屋產權證的辦理有以下: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網簽購房合同,由開發商登記房產部門的信息平臺,選擇你購買的房號進入簽約,填寫相關內容后,需要由購房人設置密碼,然后打印合同簽字蓋章即可。
合同自動生成一個合同編號,你要查詢時,輸入合同編號和你預設密碼即可。
商品房買賣過程的購房合同,其實都是由房管局、工商局備案的統一模板,相對來說格式要求比較規范,很多開發商會藏有貓膩的地方,一般都在補充協議里面,這個補充協議是不備案的,是對原合同某些條款的修正和規避。
那么,購房合同到底有沒有陷阱,或者說有哪些小秘密需要我們注意的呢?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下。
秘密一、置業顧問介紹不等同開發商承諾
各位去過售展中心的房友都有體會,當你走進售樓大廳那一刻開始,你的身邊就會有一個置業顧問熱情的開始為你介紹,像錄音機一樣給你播放樓盤信息。
你在接收這些信息過程中,如果你不是專業人士,如果你不是一個細心的人,如果你愛面子不好意思問,有些銷售員急于成交還真的是有可能會忽悠你的。
新廣告法規定對于學區、周邊規劃配套都是不允許作為樓盤賣點承諾的,更不會體現在購房合同里。
所以在購房時,置業顧問對你說保證有的那些話不等同與開發商承諾,如果你特別在意某些功能,就需要在交認購金之前跟項目營銷總確認清楚后再決定是否下定。
秘密二:合同主體需明確
有些樓盤的開發商和投資商不是同一個公司,甚至會出現多個投資商合作開發商的情況。
在我們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象必須是開發商而不能是投資商,開發商代表必須為法人。合同主體不明確,一旦發生任何問題,開發商與投資商之間責任不明確,互相推諉,導致一些問題無法順利解決。
秘密三:雙方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需同等,拒絕不平等
買房人因繳納定金或首付款后,因個人征信問題、銀行貸款政策、個人流水不夠等各種原因,導致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貸款或無法辦理貸款。而買房人因沒有能力補足余款時,個別開發商會認定是買房人沒有履行合同,需要終止合同,沒收已付款或支付違約金。
而開發商也會因自身原因及一些不可抗因素造成不能按時交房,對于驗收發現面積丈量誤差率超國家規定標準等等,當他們發生這些違約情況時,是否也會承擔對等責任,承擔對等合理的違約金額。
比如:有的開發商會這樣描述違約金,開發商違約應付的利息是總價款的月萬分之三,而買房人違約時要付的利息卻變成了日萬分之三。
這時買房人和開發商承擔的是完全不對等的違約責任,是非常不公平的,買房人就需學會保護自身權益。
秘密四:明確合同里模棱兩可的詞語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對于合同里面模棱兩可的地方需要確認。
比如合同中出現“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材料”等這樣的字眼,這并沒有什么實際的意義。最短時間究竟是多短?我們不知道,所以應當約定好具體的時間。
最好是怎么個好法,應當在購房合同中寫詳細,比如具體的品牌。
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查看是否將時間、地點、材料等具體清楚的表明,不要有模糊的字眼,盡量將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里。
有些開發商為了避免交房延期承擔違約責任,往往在預售合同上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
對此,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到交房日期是明白無誤地“某年某月某日”,及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的明確違約責任。
秘密五:設置約定提前繳納部分費用
房地產開發對于資金的要求非常高,有些小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時,就會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買者提前交納,遇到這種情況你有權拒絕。
比如有些開發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房人在預售協議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都是不合理的。
秘密六:處理結果不明確
開發商交給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往往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后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買房人往往以為該約定都已注明了,殊不知有些小開發商就會拿這些空白處做文章。
十里云岸給各位買房人提個醒,如果碰見這種情況,建議直接用“/”劃去,并雙方蓋章和按手印確認。
還有一些合同中常會出現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該怎樣處理。房友們與開發商簽署的合同中要明確對開發商如果沒有履行承諾、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和達不到質量等級等的處理辦法,做到越詳細越好。
商品房買賣合同很多地區政府都是嚴格把關的,也越來越合理合規,特別是江浙地區都做得非常到位。但是也有一些省份的小地方把控不嚴格,小開發商就會鉆空子規避自身風險。
小編在各省市經歷過很多項目的驗房,包括知名大企業開發的樓盤,在合同里有很多減輕開發商責任的細節。因此在這里友情提醒各位房友,在簽訂補充協議時,一定要仔細查看,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最好帶上律師或者有相關簽約經歷的朋友。
買房是我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很多人更是集全家之力,花了兩代人的積蓄才能實現買房,所以希望每一位買房人都可以順順利利買房,開開心心住新房。
本文回答 | 十里云岸 | 【我們有房】簽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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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說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你在購房時銷售給你介紹是70年產權,而土地使用權實際只有50年,那這開發商跟銷售屬于欺詐行為,50年產權的土地只能用于商業,蓋公寓寫字樓或者商鋪,即使戶型面積和普通住宅一樣,那它的產權性質也不是住宅,稅費也起按商業性質來交,水電費有可能也會比正常居民用水用電費用高。你完全可以起訴開發商,保留好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房子不是小事,是套不動產就得幾十萬。
另一種情況就是,開發商拿地拿的比較早,拿的這塊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但是開發商過了20年了才開發這快地,蓋了房子,賣給了你,這時候這快地的使用年限只剩50年了,但是你的70年使用權是從不動產證下來的那一天算起。這種情況你不必要擔心,50年期限到了,但是你的70年還沒到,那時候有可能該開發商繼續開發這塊地,也有可能被別的開發商拿走,如果重新規劃或者其他,那你就等著拆遷吧。
作為一個購房者,如何知道房子坐落的這快土地是70年還是40年還是50年呢??首先可以看售樓處公示的土地證和預售證,這兩個證上面都明確寫著土地性質是住宅還是商業,如下圖紅圈位置。再一個看購房合同(網簽合同)里面都對該塊土地使用年限有說明。
雖然當下買房是最佳的投資和增加資產的方式,但是買房時候也一定要謹慎。
1、房產交易的正式購房合同,是指商品房買賣中,購房者與開發商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加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公章,同時當地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合同。
2、正式購房合同拿到手的流程:
交齊首付款→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加蓋開發商的公章→合同移交交易中心登記備案→交回購房者手中。
(1)首付款。
在房地產政策中,買房需繳納一定比例的購房首付款,同時首付款是體現購房者達到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條件,在開發商獲取商品房買賣網簽資格時,買賣雙方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節點以購房者交齊首付款,和開發商約定的簽定合同時間為準!
(2)商品房買賣合同。
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買賣雙方自愿遵守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條款,并作為后期異議、糾紛的處理依據。
(3)合同加蓋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章。
大部分情況下,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合同上只有買受人(即:買方)的簽字,房地產開發企業并未加蓋公章,合同僅是單方面生效,需加蓋開發商的公章。
(4)房管局登記備案。
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合同中一般體現的登記備案時間為30天,由開發商向當地的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提交登記備案。
(5)交回購房者手中。
當購房合同完成以上的步驟后,由開發商將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移交給購房者,并作為后期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相關材料。
3、補充。
正常情況下:一次性購房合同一式三份,按揭購房合同一式四份,按揭的購房合同還需要走銀行抵押的流程,待完成所有手續后交還購房者手中。
購房者想在簽定合同的當場就拿一份合同也不是不可以,在合同打印的時候,讓業務員多打印一份即可,只是大部分都是未加蓋房地產開發商的公章。
備注:如若還不放心,適當的可以記住合同編號,以便以后期查詢自己的購房合同是否已經在房地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登記備案,(查詢合同的方法:在當地的交易中心網站→商品法網簽查詢→輸入合同編號、身份證號,密碼(一般為身份證后六位),即可查詢)。
合同沒有規定統一格式,光建設部有個合同示范文本,一般有的城市是用統一的,必須從網上下載下來用,但是肯定有個補充協議的,有的開發商賣房子遇到比較仔細的客戶就簽訂補充協議,他們一般都不會很好的配合你簽這個合同,一般購房合同都是霸王合同從現在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