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對方不諒解能緩刑嗎_致人輕傷,對方怎么都不諒解怎么辦?
特邀律師
第一,本案是否構成刑事案件,需要以公安機關正式的傷情鑒定為準,如果達到輕傷了,該案就進入刑事司法程序了;
第 二,是否判處緩刑要根據案件的起因,雙方的過錯程度、是否賠償、是否諒解等情況綜合認定;
第三,對方的醫藥費已經給了,現在又索取20萬元的賠償費,有明顯的訛詐嫌疑;
根據我的經驗,對于輕傷的故意傷害案,只要賠償了對方相應的醫療費等并取得對方的諒解,一般都是可以判處緩刑的。。。判處緩刑諒解書并非必備條件之一,由法官根據案情具體把握
在刑事審判中,對于故意傷害罪等案件,如果被告人對被害人或其家屬進行了經濟賠償并取得諒解,人民法院在對被告人量刑時通常會考慮此情節,并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但如果被害人拒絕接受賠償且不出具刑事諒解書,作為被告人該怎么辦呢?筆者曾在法院刑庭從事刑事審判多年,現就此問題談幾點應對方案供參考:
1.被告人及其家屬應當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力性,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爭取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打動被害人或其家屬。作為被害人或其家屬,其因受到被告人犯罪行為傷害而對被告人產生敵視甚至厭惡情緒,也是應當可以理解的。作為被告人及其家屬應當努力通過賠償金錢或者財物等形式,彌補被害人及其家屬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只要通過不懈的努力,真誠的悔罪態度,還是可以得到被害人諒解的。
2.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屬拒絕接受被告人的賠償且不愿意諒解被告人,此時被告人及其家屬可以申請法院介入調解。對于此類輕傷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和解程序,人民法院可以組織雙方進行和解以消融社會矛盾,融洽社會關系。通常而言,通過公權力機關的有效介入,雙方更易達成和解。
3.如果上述手段均無效,被害人堅持不要賠償且不愿意諒解被告人,并要求法院對被告人從重處罰,此時被告人及其家屬可以申請法院將賠償金提存并向法院出具悔罪書等書面材料。通常而言,即使被害人不愿意接受賠償并諒解被告人,被告人及家屬也應主動向法院表達自己愿意賠償并積極悔罪的主觀意識,以期向法院表達誠意并獲得量刑上的從輕。
4.關于第三點,可能存在部分法院并不愿意接受賠償金的情形,此其被告人也不應氣餒,一定要向法院表達出自己愿意賠償的良好認罪悔罪態度。
5.當然,上述情形是建立在被告人及其家屬愿意賠償被害人且能夠賠償被害人基礎之上的,如果被害人因經濟原因無法足額順利賠償被害人,此時被告人及家屬可以同受害人協商分期付款或者申請法院調解,并以刑事調解書的形式記載相關事項。
總之,一定要相信寒冰不能斷流水,枯木也會再逢春,只要被告人不懈努力,一定可以用自己的真誠真心真意打動被害人。
圖片來自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謝謝
多年刑事審判生涯,走出體制看刑辯,為自由與尊嚴而辯,歡迎關注法門律匠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于雙方不能達成民事賠償協議,不能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是不可以判處緩刑的。《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被告人本身拒絕賠償或沒有能力賠償的,導致受害人不諒解,一般要從重處罰,而且不會被判處緩刑;如果是因為受害人漫天要價,致使被告人無法接受賠償數額的,不能認定被告人不積極履行賠償義務,即使受害人不諒解,也不會被從重處罰,而且法院會根據犯罪情況,有可能做出緩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