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20怎么判_哺乳期離婚,孩子怎么判?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及哺乳期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提出,法院可以受理。離婚時,子女還在哺乳期的,子女的撫養權原則上歸女方所有。
年滿18周歲的子女就屬于成年人,屬于行為能力責任人。父母對其沒有了監護權和撫養義務。
此時父母離婚,子女可以任意選擇和哪一方生活,當然也可以自已生活。
只有未成年人,在父母離婚時,需要父母協議子女撫養權歸屬。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都20歲了,都成年了,能自己照顧好自己了。如果父母感情不好,在一起過得不開心,過得比較別扭,就趕緊勸他們離婚吧!
人生短短幾十年,要怎么開心,怎么過,要不然你父母在一起,天天搞得不開心的,剩下那些日子怎么熬啊!
要懂得為自己父母著想一下,不要總是為了自己著想,父母在一起過得比較不開心。以后也會一直不開心,所以離婚只是早晚的事情。
所以我的建議是,趕快離,讓你父母去找,屬于他們自己開心快樂的生活。
沒有撫養權的問題!不用判!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周歲;
2、在校的,給付至高中畢業。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孩子20了,已經成年!除非20歲高中還沒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