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誤差百分之三如何計算_房屋誤差超出百分之三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測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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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你提的這個問題應該有如下幾種可能:
1.兩種測量或估算方法的差值與其中較小面積值的比超過3%。
2.多種測量或估算方法的平均值與其中最大或最小面積值的差,再與最大或最小面積值的比超過3%。
3.圖紙(例如地圖或實物照片等)計算面積與實體測量面積的差與實體測量面積的比超過3%。
謝邀先說結論:毫無疑問可以!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給買受人的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的,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由上述規定可知,若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買受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面積有誤差的處理方式,那按照約定處理;若雙方沒有約定,交付的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受人可以此拒絕收房,并追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但有一點值得注意,在房屋總建面不變而套內改變或公攤改變的情況下,解除權的約定問題。最好要爭取只要其中一項的改變超過約定合理誤差值,購房者均可要求退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稅款該如何承擔?房地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所有的或屬其支配的房地產為課稅客體、或以房地產開發經營流轉行為為課稅客體的稅賦。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已經繳納的稅款應如何承擔,也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應當繳納的稅款有房產稅、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契稅、印花稅。其中,契稅與印花稅由買受人承擔,其余均由出賣人承擔。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已繳納的稅款可否退還。根據2011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關于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如果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買受人已經繳納的契稅可以退還。然而,就其他形式的稅款而言,卻沒有相關規定。根據行政法領域“法無授權即禁止”原則,這意味著退還其他稅款缺乏法律依據對于出賣人的權利保護極為不利。現有規定只涉及買受人繳納的契稅能否退還,而不涉及出賣人繳納的其他稅款,將導致出賣人在再次出賣商品房時重復征稅,不符合公平原則。答主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對于出賣人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和企業所得稅,可以予以退還,避免在出賣人再次轉讓該商品房時重復征稅,加重出賣人的負擔。但是具體應該何時退還、退還的比例以及退還的方式仍需法律法規抑或國家政策予以明確,防止權利保護不平等。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對于不能退還的稅款,應當計入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依照過錯責任原則與保護守約方利益原則,由致使合同解除的過錯方。有任何房產方面法律問題,可走值乎,也可電話咨詢。聯系人:張律師18811109739
感謝邀請。
樓主你說你的房屋的面積誤差超過26%,這個應該來講是一個比中500萬還難的一個概率,國家規定,房屋預售時的預測面積跟交房時的實測面積,誤差是不得超過3%的。
01,實際是大了還是小了?
首先,要回答你這個問題之前,要明白你這個誤差26%,實際面積是多了還是少了?因為對于你來講,如果實測面積比你實際買的時候是大了,或者說比以前是小了,對你來講所需要采取的措施都是不一樣的。
比如:你之前買的房子是100個平方,然后你現在交房的時候發現只有100-26=74個平方,那相當于你是少了26個平方,遠遠超過3%的這個國家標準要求。
那這種情況的話,你可以申請退房,開發商必須同意,同時退回你房款及你所有房款在這段時間以內的利息。如果你對這個房子還是喜歡的,各方面都沒有別的意見的,那可以讓開發商給你退錢,按到原合同單價乘以差額面積結算退款。這是你自己可以做的兩種選擇,就是要么退房,要么讓開發商給你退錢,你們考慮清楚。
02,如果是小了。
按照國家對于房產在銷售過程當中,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一個政策,規定誤差不得超過3%,如果超過3%,實測過程當中實際面積小于預測面積的,那么作為購房人,你是有權可以退房的,并且可以退回所交的房款及利息的。
03,如果是大了。
那還有一種結果就是你買到的房子,在交房以后實際測量的面積比你在簽合同時告知的預測面積更大了。
比如:你之前比如買的是80個平方,交房的時候變成106個平方,那么按照國家對于面積的最高誤差不得超過3%的標準要求,超過的這個26平方米面積,你可以不用交房款,這個差價由開發商自己承擔。
那如果是這一種情況的話,我覺得你應該非常慶幸你應該賺到了,但是這種情況應該來講非常非常的少,幾乎不可能。
其實呢,原則上來講這個房子面積的誤差一般都不會超過3%,所以開發商和設計院、測繪部門,都是控制的非常好的,你這個超過26%的話,你需要去核實一下到底是否正確,一般來講這種情況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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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約定面積不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