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別人的公司有哪些風險_公司不經營了,股權轉讓給別人,有風險嗎?
特邀律師
公司法人是什么?就是這個公司的法定責任人。如果公司有外債或者官司未盡,到時候首先法院要找的就是公司法人,也就是你,現在的法人。
確實,現在很多公司的法人都是掛名法人,真正的公司運營者一般都不愿意太多的掛名公司法人。如果這個公司是你朋友的,那么你就直接跟他說這樣不合適,讓他把公司收回去更換你的法人身份就可以了。
但問題是你現在的公司的實際擁有人是你的老板。他當初讓你當法人肯定說了很多將來怎么樣怎么樣對你好的話。但這個公司法人真的確實是一個燙手的山芋,你真的應該早點處理掉。否則將來可能真的會官司纏身。
我明白你現在的顧慮就是怕你提出來這個要求以后得罪老板。其實這個真的沒有必要擔心。如果現在公司出了問題,公司法人都要上征信黑名單的,包括限制坐高鐵、飛機、限制高消費影響貸款等等諸多的麻煩。
你直接勇敢地和老板說你的顧慮和要求吧。如果你的老板是個好老板,他不會因為這個而恨你或者給你小鞋穿;如果以后真為難你,那么說明你的老板也真的不怎么樣。你也沒必要在他公司繼續干下去了,這樣的公司也不會有前途,辭職吧!去找更好的老板找更好的適合自己有前途的公司!
首先,轉讓公司是完全合法的、非常常規的商業交往。其次,轉讓公司確實有一些法律風險,在規避風險后,便可以轉讓公司。
最大風險在于注冊資本,如果你的注冊資本沒有實繳到位,最好實繳之后,再轉讓公司,否則可能“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如果你注冊資本太高,比如1000萬,那實繳的成本太高,我建議放棄轉讓公司,直接把公司注銷了最好,降低風險。
其實,轉讓公司,必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和法定代表人,自己的名字不要再體現在工商登記之中。
過戶到你名下,你就是車的所有人,如果車輛發生事故,你就是被告。
即使你們有協議,那也僅限于你和她之間,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效力。說直白點,出了事,受傷方必然會告你,你賠付萬之后,你可以向她追償。此事有風險,建議不要這樣弄。楊凌律所——陜西松意律師事務所身為股票市場投資者,另外經常參與上市公司的并購與重組事宜,對股權轉讓還是很熟悉的。
首先,你朋友是股權出讓方,別人是受讓方,正常情況下,這種股權轉讓對出讓方最大的風險就是付款條件的設置了,如果錢能夠正常收到的話,說實話,風險全在受讓人那里了。
其次,《公司法》第五章第二節中對股權轉讓有詳細的規定,按照那個規定進行轉讓就是最正規的操作了。
再次,為何說受讓方風險更大?公司的資產、負債、欠稅、質押等狀況可能都是不準確的,對市場和業務的判斷也可能存在問題,這些對受讓方而言可能都是坑,所以,很多公司在受讓之前,要請各種各樣的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進行盡職調查,審計等等,原因就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