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能不能沒收財產_單位犯罪可以判處沒收財產嗎?
特邀律師
刑法第59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边@一條與1979年刑法第55條、56條所規定的沒收財產刑相比增加了“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的規定,體現了現行刑法的進步性人道性在刑法分則中,可以適用沒收則產的犯罪有如下幾類:
(1)危害國家交全罪刑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即凡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都可以對其判處沒收財產
(2)經濟犯罪,140、141、142、143、144、145、147、149、151、152、153、163、170、171、172、177、178、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4、205、206、207、209、224、225條共32個條文規定有“可以”或者“應當”沒收財產。
(3)侵犯人身權利罪。第239、240條規定有沒收財產。
(4)財產犯罪。第263 264 266、267 271條規定有沒收財產。(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318、328、334、341、347、358、363條規定有沒收財產。(6)貪污賄賂罪。第383、386、390條規定有沒收財產。
分則共有50個條文規定了可以沒收財產。涉及的犯罪大致可以概括為兩大類:
一類為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類為貪利型犯罪。規定的方式有:
(1)選科制。即同一條文規定有罰金和沒收財產兩種財產刑供司法人員選擇適用。如第140條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之“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巧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此,沒收財產與罰金應當擇其一而判處,故為選科制。
(2)并科制。即一個法律條文的某一法定刑幅度只將沒收財產作為唯一財產型附加刑交由法官科處。其中又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得并制.如第113條第2款,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可以并處沒收財產”。二是必并制。如第239條綁架罪之“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縱觀現行刑法關于沒收財產刑之規定,不難發現有如下特點:
(1)數量多。共有62個條文、70個罪名可以判處此刑,其適用范圍與死刑的適用范圍大體相當。
(2)涉及面廣。刑法分則十章罪中可以判處此刑的涉及有六章,只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讀職罪和軍職罪中沒有判處此刑的罪名。
(3)硬性科處的罪名多。除危害國家安全罪規定“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外,其余五章的罪名均為硬性的“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并處沒收財產”。在1979年刑法中,只有12條犯個罪名可以判處沒收財產,其中反革命罪占了1條20個罪名。其余為嚴重的經濟犯罪5條4個罪名,嚴重的財產犯罪3條5個罪名,其它還有3條3個罪名規定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
1979年刑法規定沒收財產刑的特點為:
(1)大量集中在反革命罪,占了所有罪名的70 % 。
(2)所有罪名均為彈性規定.第104條規定,犯反革命罪的,“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其余的走私罪、投機倒把罪、偽造、倒賣計劃供應票證罪、偽造、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引誘、容留婦女賣淫罪、制造、販賣、運輸毒品罪、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罪均為“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無硬性之規定。
現行刑法與79年刑法相比較,表現出:
(1)沒收財產的條文及罪名大量增加,共增加了39條38個罪名。
(2)大幅增加硬性的沒收。除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原來的反革命罪同為彈性規定外,其余均修改或增加為硬性規定。
(3)大比例增加貪利型犯罪的沒收,由原來的12個罪名增加至58個,增加了46個。當然,現行刑法增加了如此多的沒收財產刑條文和罪名,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從79年刑法頒布實施到97年刑法頒布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頒布并實施過20多個單行刑事法規,正是這些單行刑事法規逐步增加了沒收財產刑的數量。
單位犯罪要是沒收財產,那這個單位就消失了,里面的員工全部失業,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他們是無辜者,可能有的人工作了一輩子,最后失業了,找不到工作了等等,單位犯罪其它主要是單位的領導做的決定,一般的貢工無法參與抉擇,所以只能適用罰金,還是希望單位不要因此破產,能繼續生存下去,創造價值。這是主要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若干條款的規定,單位犯罪就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犯的罪,系個人犯罪的對稱。認定單位犯罪必須是刑法總則和分則若干條款里規定的罪名。在事實上,對單位犯罪有許多值得商榷的空間,這里不再贅述。關于單位犯罪的處罰,存在單罰制與雙罰制之分。單罰制,又稱為代罰制或者轉嫁制,指在單位犯罪中只處罰單位中的個人或者只處罰單位本身??傊趩挝慌c個人之間只處罰其中之一。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指在單位犯罪中,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單位中的個人。刑法對單位犯罪實行以兩罰制為主,以單罰制為輔的處罰原則。這里糾正你的說法,單位犯罪不是罰款而是罰金,因為罰款是行政處罰不是指的單位犯罪的處罰。是不是對單位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要視對單位犯罪所認定的具體罪名而定,有的單位犯罪是適用既要罰款又要沒收財產的。例如:走私罪。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機關對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該單位判處罰金,判處沒收走私貨物、物品、走私運輸工具和違法所得。 縱橫法律網-江蘇征遠律師事務所-陳蘇五律師
單位犯罪可以對單位處以罰金。
《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