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能用身份證買火車票嗎_判緩刑的人的身份證可以在網上買火車票嗎?
特邀律師
不可以的駕駛人在緩刑期間身份證是不能使用購買車票的,因為公安系統都有駕駛人身份證緩刑記錄的,而且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必須要身份證沒有在緩刑期才可以申請駕駛證,緩刑期間是不能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
會被當地公安檢查身份證,被判緩刑者外出到異地,按照法律規定,緩刑期間去外地要首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申請登記,獲得批準并且由派出所出具證明后才行,并應按時返回。 到達目的地后,當地公安部門在進行例行檢查時,也會要求其出具身份證,這是正常的執法活動(如在火車上查驗身份證、在旅館查驗身份證等),與被判緩刑無關,是不會因緩刑問題而加以檢查的。
查身份證可以查出是否有犯罪記錄,所以判了緩刑應該是可以查出的,而且緩刑是附有一定條件的,即短期剝奪自由。
人民法院決定對罪犯適用暫緩量刑后,由檢察機關通知考察機構,并辦理暫緩量刑罪犯的交接手續,考察機構應指派具體緩刑考察官,并報檢察機關備案。緩刑考察官應采取“一對一”的跟蹤幫教管理,并以考察機構的名義定期向檢察機關報告考察情況。
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若被宣告緩刑的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會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判緩刑的人的身份證需要經過批準才可以在網上買火車票。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社區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準;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后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準。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社區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三十三條 烈性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車可以不予運送;已購車票按旅客退票的有關規定處理。擴展資料《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第二十七條 車站對進出站的旅客和人員應檢票,列車對乘車旅客應驗票。對必須持證購買的減價票和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應當核對相應的證件,驗票應打查驗標記。 車站應當在開車前提前停止檢票,但應當在本站營業場所通告停止檢票的提前時間。 第二十八條 鐵路稽查人員憑稽查證件、佩戴稽查臂章可以在車內驗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