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資本要實繳_注冊公司注冊資本要實繳嗎?
特邀律師
一般不需要實繳,現在公司注冊資本都是認繳制,除非是一些特殊行業
《公司法》關于注冊資金有下列規定:
1.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第80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不管上市還是非上市,現在的公司交社保都是按實交?,F在社保是在稅務局交,稅務局會根據公司每個月上報的職工工資來按標準計算社保。不像以前社保是在社保局交。一些單位為了少交社保,就把員工工資報的很低?,F在沒辦法規避了,也不存在少交,都是按實交。
至于公積金,是按工資的一個比例來交,國家沒有強制規定要交多少,企業可以按工資標準交5%,也可以交10%,最高不超過12%
你這個問題,我的理解有以下兩種可能:
可能情況一:注冊資金500萬的公司,你以估值300萬購買其全部股權。
可能情況二:注冊資本500萬的公司,你以估值300萬購買其部分股權。根據題意,估計該種情況的可能性大。
在回答該問題前,我們先明確估值300萬買入的事項
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買入該公司股權,這個購買人支付的估值300萬,是支付給了股權的出讓人,該款項不進入公司,與公司沒有關系。
對公司來講,只是股東有變化而已,對公司注冊資本的大小無影響,對注冊資本是否實繳也不產生影響。
一、估值300萬購入注冊資金為500萬公司的全部股權
(一)全部股權購入后,注冊資本實繳與否和其他股東無關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股東僅你一人。如果原股東出資沒有瑕疵,或者購入前公司的債務清償不需要原股東補繳出資,那么購入后,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否實繳不再與原股東產生關系,只與你一個人有關。
(二)按公司章程實繳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實繳的時間
如果購入后公司注冊資本未實繳或者部分實繳,需要你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實繳,或者根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實繳的時間進行繳納。
二、估值300萬購入注冊資金為500萬公司的部分股權
在購買部分股權的情況下,公司股東人數可能不變,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此時,根據你購入的股權確定你的股權比例。
如果公司注冊資本全部實繳,則全部股東不用再注資;如果公司注冊資本部分實繳或未實繳,則各個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根據各自的股權比例,進行實繳。
例如,你購入的股權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60%,如果注冊資本實繳了100萬,未實繳的部分為400萬。則你需要實繳的注冊資本為240萬(400*60%),其他股東需實繳160萬。
公司注冊資本是否實繳只是影響公司估值的影響因素之一
公司估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盈利模式、未來前景、機構鋪設、人力資源、殼資源的價值等等,除注冊資本必須實繳外,是否實繳或實繳多少并不直接決定公司的估值,只是影響了公司的估值而已。
但是,根據注冊資本(當然需要考慮凈資產這個重要指標)實繳的情況與估值的比較,可以清晰的判斷股權的交易價格是折價、平價還是溢價。在實踐中,因為資本不變和資本增長原則,不允許出現折價。如果是溢價交易,則股權出讓人會產生股權轉讓收益,應當按“財產轉讓所得”以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為少交個稅,股權交易價格出現更多的可能是平價。當然,股權轉讓還涉及印花稅。
以上是本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情況會用到。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哪些情況需要驗資
1、設立驗資:新成立公司,公司的名稱確定下來,去銀行開驗資戶,存入注冊資金后就需要去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2、變更驗資:公司成立一陣子后,決定增資時,去銀行開一般戶存入增資款后,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變更登記的注冊資本變更情況進行的審驗。
3、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國家鼓勵創業,目前注冊公司是實習認繳制。與認繳制相對的就是實績注冊資金。
在2013年之前,開公司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是必須先拿出一筆資金(具體金額就是你預計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額度)存入一個臨時賬戶,銀行根據臨時賬戶的余額出具一份余額通知書,然后找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銀行的余額通知書出具驗資報告,最后憑據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而所謂的認繳制,則不需要在辦理注冊登記的時候就先拿出這筆注冊資金出來做驗資,只需在公司章程里面約定好股東認繳出資的注冊資金具體的出資期限即可(認繳出資期限最長為20年)。
實行認繳制之后,很多人開辦公司的時候都喜歡把注冊資金做得很大,但,認繳制后,注冊資金真的不需要到位嗎?!其實不然,注冊資金現在雖然實行認繳制,注冊的時候是不需要先拿出這筆錢出來做驗資,但在公司章程上面是有明確約定最遲到位期限的,即在公司章程約定的時間期限到期時,股東認繳的出資必須全部到位,否則,未出齊認繳出資的股東將要向已經按時足額出繳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如果公司因經營不善擔負巨額外債面臨破產清算,此時認繳出資的股東將承擔其所認繳出資額度范圍內的負債義務,也即認繳出資期提前到期。而如果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又將注冊資金弄得很大,那此時股東將會因此而背上巨額債務。
總之,注冊資金執行認繳制后,并非不用到位,只是可以不用馬上到位,同時也可以分期到位,但不是不要,更不是越大越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適合即可,切忌貪大。
有限公司在注冊時確定的注冊資本,可以一次實繳,也可分期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