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補償費歸誰所有_土地流轉后,青苗補償費到底歸誰?
特邀律師
土地流轉后,青苗是誰種植的青苗補償費歸誰所有。與土地補償費是兩碼事,千萬不能混為一談。看了你的敘述,由于工程進度慢承包人已正常收取了農作物。青苗沒有損失。這只能說明承包人運氣好。因政府征地時有明確補賞青苗費一項,所以青苗補償費還是承包戶與戶主無關。
村民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荒種植果樹,遇征地拆遷,青苗補償款歸種植戶所有還是歸村集體?
很久沒有答復有關農村政策性問題了,今天看到這個開荒地種植果樹被征遷賠償問題,還是回答一下好。
在農村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一般會有村集體成員農民的承包地,建設性用地和四荒地及村機動地這幾種形式的存在。
村集體的荒地,就是沒有承包到戶的四荒地,一般包括荒山,荒灘,荒溝,荒丘等。在實際的操作中,村集體對四荒地沒有被承包出去的,很少會在意四荒地的收益問題,荒著也就荒著了。于是就會有村集體的農民開荒去種糧食及各種果蔬。
在現實生活中,只要不是村民之間對四荒地有爭議。村集體對開荒的農民是采取默認的態度的,也有的地方是鼓勵村民開荒的,但是沒有承包合同的存在,也就是說是不合法的。但是誰開荒誰受益,這一點還是被村集體默認的。
但是,村民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荒種植果樹,遇征地拆遷,青苗補償款歸種植戶所有還是歸村集體?
這個問題就有點意思了。既然四荒地沒被村集體承包給村集體組織成員,那么這個四荒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是歸村集體的。遇到四荒地征遷賠償,青苗補償款到底是給村集體呢還是歸開荒的農民呢?
很多的村集體干部會認為,既然沒有把四荒地承包給具體的農民,那么這個青苗補償費也應該歸村集體支配。其實這種認知是極端錯誤的。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四荒地被征遷賠償,占地賠償款歸村集體這個應該是沒有異議的,因為這個四荒地是屬于村集體所有的。但是,青苗費則必須歸開荒者所有了。
因為開荒的農民,在這個四荒地的開荒過程中,投入了相當大的人力和物力,這個是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的。補償的范圍當然是包含開荒地上面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根據誰開荒誰受益的原則來說,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說一下,凡是村集體不同意開荒的,又沒有簽訂四荒地承包合同的,真的屬于非法的行為。
土地補償費是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是村里)所有,但村里拿到之后應該指定合理的使用或分配方案,并讓村組織成員監督。安置補助費誰負責安置給誰,如果被征收人員自行安置,則發放給被征收人員。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直接交給附著物和青苗所有者。《土地管理法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題目出的不太清楚。既然你承包土地到期了青苗補償肯定與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你這一季才到期,這期青苗是你種的,那么,你有要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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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征地補償款 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四部分組成。在這四部分當中那些應分配給村民呢?
1、土地補償費,用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土地被征收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調整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征地農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屬于農民自留地的,應當將不少于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
2、青苗補償費,補償給村民。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補償給村民。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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