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去哪蓋章_事故認定書必須簽名蓋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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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上面就有公章。如果復印件蓋章,還去交警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民警簽字或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上面就有公章。如果復印件蓋章,還去交警隊。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民警簽字或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在送達當事人的時候就應該蓋好了,如果沒有屬于交警的疏漏。
可以找交警加蓋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簽字沒有進行硬性規定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這樣就具有法律效力。《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對于是否要在交警制作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就沒有進行硬性規定的.
1、事故認定書是屬于行政機關的文書,需要加蓋交警部門公章,并且有負責此事的交警簽字。
2、如果沒有加蓋交警部門的公章或者負責此事的交警簽字,這個事故認定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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