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宅房可以買賣過戶嗎_現在農村的房能買賣了嗎?
特邀律師
本人從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結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讓買賣的。
具體來說宅基地要合法地轉讓買賣,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 該宅基地本身無使用權屬爭議,且所在的村里和社里同意。無使用權屬爭議,就是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清楚明了的;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組織,所以在買賣轉讓,當然得征求主人的意見,不過在農村的實際情況是,只要購買方符合條件,村里和社里一般都會同意。但一程序不能省略,因購買方要建房還得村里、社里蓋章同意才行。
- 購買方須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只要購買方購買后是用來建房,不管是遷建,還是擴建,都得要符合“”一戶一宅”條件(本村的農村戶口,宅基地使用面積符合規定)。
若未同時滿足上述條件,該宅基地的買賣轉讓(其實買賣中就包含有轉讓這一形式)就是無效的,就不合法。
第二,通過不合法的渠道而購買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嚴格意義上講都違建,目前正在推進分類處置的相關工作。
不合法的一戶多宅的(即原有農房,又不合法地占地修建了農房),一些會通過拆舊處理(目前各地都在清理并拆除),一些會通過合法地分戶等進行合法化處置。
城鎮戶口人員、非本村人員購買宅基地建房的,無法確權,一些地方已妥善處置一部分,一些地方即將啟動新一輪處置工作。
問: 農村自建房可以轉讓嗎?是否合法?
答: 農村自建房可以轉讓,但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轉讓才合法,否則,即非法轉讓。
農村自建房只能在同一村集體范圍內合法轉讓。
1、《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自建房的宅基地所有權為本村集體所有,只有本村集體成員才有使用權。轉讓農村自建房,必須連同宅基地一起轉讓,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用益物權,不能當商品買賣,只有具備宅基地使用權的人購買農村自建房才是合法的,轉讓自建房,宅基地一起轉讓,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村村民沒有改變宅基地集體所權的性質,所以是合法的。
2、農村自建房在同一村集集范圍內轉讓必須符合一戶一宅規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也就是說農村自建房的轉讓只能轉讓給沒有宅基地的本村村民,有宅基地的人再購買宅基地就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
農村自建房的非法轉讓。
《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禁止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農村宅基地不得跨村轉讓。也就是說,將農村自建房轉讓給本村集體以外的人都是不合法的,轉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有人說我只轉讓房屋,不轉讓宅基地行嗎?
行的,確實經常有人將農村自建房非法轉讓給本村集體以外的人員,或者轉讓給已經有宅基地的本村人員。你轉讓房屋確實沒人管得到你,轉讓后購買人居住使用房屋也是不受影響的,但轉讓后,宅基地是不能確權過戶登記的,也不能新建、擴建、改建的,遇征占拆遷只補償房屋不補償宅基地,這就是只賣房屋不賣宅基地的代價,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具體體現。
總之,農村自建房可以轉讓,但只有轉讓給本村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才合法。跨村轉讓和轉讓給城市人以及轉讓給本村有宅基地的人都是不合法的,非法轉讓的代價其實相當于轉讓房子,不轉讓宅基地,宅基地是集體的,沒有宅基地資格權的人購買了農村自建房也無法合法使用宅基地,所以,非法買賣的農村自建房不能推倒重建,拆遷補償只補償房屋不補償宅基地。
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了解更多三農趣事。
可以買賣的,只是宅基地為國家所有,不能買賣。但這一點也不影響你買房子,買了房子之后你一直住下去,別人又能說什么呢?不過你要是把房子拆了再重新建的話,你就得先去村長,政府那里了解一下,看他們能不能給批地基讓你建房子,能不能給批下地基,還是靠關系。當然也看你的人品。
最好還是在你買房子之前,先與房主,政府商量好,看能不能夠重建。
只是你住在農村,但是你的戶口,卻不能遷移進來。現在的農村戶口,你只能遷出去,不能進來。還有一句話就是錢能使鬼推磨,你要是有關系又有錢的話,戶口本也可以遷過來。
有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只要你有錢,別說是在農村買個地基了,就是在農村里建個大花園都隨便你。
看到圖片中的房子了沒有?這里的房子就是城市里的人買的,城里的人買了房子之后把房子拆了,重新建的新房子。
不過你問這個問題,你是城里人嗎?
你要是在城里生活習慣了,最好不要來農村,有的人不是常說嘛,農村里的人嘴巴特別多,這句話說的是真的哦。你要是對于外界隨便別人怎么說,你都能夠做到無所謂的話,那你隨便住在哪里都一樣。
作這曾從事過農村房屋建設與管理工作多年的筆者,特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
農村住房買賣無法過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購房人不具備相應的購買資質。這是由于農村的住房不同于商品房,商品房的土地是通過市場行為購買的土地,是國有土地性質;而農村住房的土地(即宅基地)是村民的福利,只有使得權,沒有所有權,是集體土地性質。所以,導致商品房是敞開了買,只有有錢就可以買;而農村住房只能特定的對象購買,購買農村住房只能是本村的村民,不是本村人的、城鎮戶口的都不具備購房的資質。不具有購房資質的人購買了農村住房,自然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這也是農房買賣糾紛產生的原因以及小產權房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房屋本身沒有產權。就農村的實際而言,房屋本身就沒有產權的還比較多見,一些地方是大量存在。在房屋本身就不具備合法“身份”的情況下,買賣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不能過戶。
購房人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由于農村宅基地這實行的是“一戶一宅”,說的就是一戶農房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若購房人已在農村有一處符合宅基地規定面積的住宅,或購房人在購買后又不拆除原有的一處農村住宅的,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購房買賣之中發生了爭議的。這里的發生爭議,最有可能就是賣方反悔了,不愿提供房產的相關手續,因產權手續不齊而導致無法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