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不出_如果離婚了就算起訴對方都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從一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到相識到相愛最后在不定數的因素之下結為夫妻,讓人感覺這個世界的神奇的力量與神奇的偶遇。
結婚不是為離婚而準備的,既然相愛就在一起!但世上的事情誰能說得清楚呢?婚姻所遇到的暗礁也是讓人防不勝防的,觸礁也會在所難免的,雖然有些人會相安無事,會幸福一輩子,但就像有人說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樣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如果真的是到了互相走不下去的婚姻,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了吧?
離婚以后的問題多得不勝繁數,財產的分割啊,子女的撫養問題啦……!這些都是有待商榷的,一個鬧不好對雙方更是傷上加傷,對孩子也許是會造成終身的傷害,離婚中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憐的人,家人一定要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以免到時候后悔。
離婚后對于說有一方會找各種理由不拿撫養費,那也好說,簽字畫押白紙黑字寫明白了,這個孩子跟你是沒有什么關系了,孩子的成長中的缺席就代表著你放棄了孩子的所有,不要等孩子長大以后再找各種原因要求親近,讓孩子難堪。
雖然是離婚,但真的不愿意看到雙方都成為仇人!物質是人為創造的,如果太在意也就無趣了。
孩子在法律上不管判給哪一方,另一方是享有探視權的,首先你可以和對方進行協調,弄清楚不讓探視的原因,是怕影響孩子,還是存在報復你的心里。
如果是前者可以溝通協商解決,每個月定個你們雙方和孩子都方便的時間,陪伴孩子,離婚只是兩個大人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婚姻進行不下去了而已,并不代表就不愛孩子,反而都應該多陪伴和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盡量減少離婚對孩子帶來的傷害,用行動告訴孩子,父母離婚并不是不愛他,只是大家換種方式相處,不影響父母對孩子的愛。
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的話,就麻煩點了,首先這種報復的心里就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把孩子當做報復對方的工具是很殘忍的,在這種環境下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如果協商不了,前提是理性的思考后覺得你能更好的肩負起孩子的教育,能讓孩子相對來說更幸??鞓?,千萬不能有報復的想法,不然會毀了孩子的,就收集證據想法子走司法程序,把孩子的撫養權要回來。
按照中華文化的傳統不可以,但按現實的理性、人性可以。但你自己最有發言權啊。
善良的人會有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