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公證手續_如何辦理公證?
特邀律師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注銷的戶口;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注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
(6)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7)、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8)、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你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五)申請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申請公證的文書;(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涉外公證的事項大致包括:
1.證明公民或法人的身份關系,如出身、年齡、經歷、學歷、職別、職稱、工齡。
2.證明婚姻家庭關系,如結婚、離婚、收養、認領、監護等。
3.證明某人生存、死亡、失蹤、確實住所。
4.證明遺產繼承、遺囑。
5.證明財產的饋贈、分割、轉讓及委托書。
6.證明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公證機關辦理涉外公證,除了應當遵守國內公證的基本原則和程序之外,還必須堅持國家主權原則、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注重文書使用時效等特殊原則;在程序上,除了依法辦理公證手續外,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辦理認證手續。 我國公民在申辦前往國的有關簽證等事項時,對方要求提供的必備的證明材料中,一般都需要提供有關申請人與簽發國的親友等的關系及其他有關法律行為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公證文書, 以便得到簽證及處理有關涉外事項。這種公證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房屋公證需要什么手續?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以下材料:1、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這里需要注意,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并按手印。第二步:雙方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文件、查問當事人簽訂協議是否受到欺詐或脅迫,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并按手印。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回答問題之前,我先講一下公證的法律概念。根據我國現行公證法的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事實、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一種活動。通俗的講,公證是以國家的名義做出的一種證明,有別于私人之間的私證。
你提出的問題是怎樣進行房產公證,我覺得稱這個問題改為涉及房產的公證怎樣辦理更為更為恰當。因為涉及房產的公證事項有很多,下面我將涉及房產的一些公證進行解釋,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房屋買賣協議公證。這個屬于法律行為類的公證,是涉及房屋產權交易的公證。這個公證的辦理,首先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通俗的講,就是年滿十八周歲,無精神障礙,能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分辨的人。其次,進行交易時,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要真實,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再者,進行交易的房產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糾紛,要有產權證明。該房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夫妻雙方要到場,并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產后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公證處對該協議進行公證即可。
二,房屋繼承公證。通俗的講,就是房屋的產權人去世了,他的法定繼承人要對該房產進行繼承,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對這個公證事項,首先要當事人提供被繼承人即死者的親屬關系,詳細寫明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的詳細情況,即寫明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詳細信息。并且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很多,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話,要簽署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處確定法定繼承人何人繼承,何人放棄之后,會出具公證書,當事人就可以拿公證書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了。
三,涉及房產的委托書。該委托包括房屋
買賣,過戶等方面。主要是當事人因為事務繁忙,沒有時間去辦理涉及房產方面的事情,可以委托一個人代理自己去辦理,自己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這就是委托。委托公證就是,公證處對委托人的委托行為進行公證,證明該委托行為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委托人必須在公證面前簽署委托書。
四,涉及房產的一些合同、協議。主要包括房產贈與合同,涉及房產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這些公證事項的辦理可以參照房屋買賣協議公證辦理,不在過多贅述。
五,涉及房產的遺囑公證。這是當事人生前做出處分自己財產的意思表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為。通俗講,就是房產所有人,在生前立一份遺囑,指定他的房產在他百年之后由何人去繼承。該遺囑在立遺囑人死后生效。當事人辦理該遺囑時,一定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該遺囑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收到任何脅迫,并且還要提供要處分的房產產權證明。
以上是涉及房產的一些常見公證事項及辦理程序。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如果喜歡,請不要忘了點贊和關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