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落實三個必須_管行業必須管安全是誰提出?
特邀律師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這是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附則中的10大重點內容第3點重要內容,該內容為:落實“三個必須”,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地位。按照安全生產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一、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二、明確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三、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拓展資料
新《安全生產法》的10大重點內容:1、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新法明確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將堅持安全發展寫入了總則,對于堅守紅線意識、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性好轉的奮斗目標具有重要意義。2、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將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完善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3、落實“三個必須”,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地位。4、強化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5、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設置、配備標準和工作職責。6、明確了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職責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7、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9、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10、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上資料來自于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
1、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2、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4、促進經濟發展。
5、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栋踩a法》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律,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和規范作用。它的通過實施,對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激發全社會對公民生命權的珍視和保護,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識,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特大事故,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必將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擴展資料《安全生產法》的10大重點內容1.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2.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3.落實“三個必須”,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地位。4.強化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5.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設置、配備標準和工作職責。6.明確了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職責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7.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結合多年來的實踐經驗,新法在總則部分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提高本質安全生產水平。9.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10.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就是說要落實企業各級領導的主體責任,一般企業都有分管安全的,然后有安全部,但并不是說,安全問題就是分管安全領導和安全部的事,你管業務了,就要對業務過程中的安全負責,管生產經營了,就要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負責,也就是誰主管誰負責,你主管業務的主體責任你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