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_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法院會怎么判?
特邀律師
這個必須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證明不好用的,這是保險公司的規定,在保險條例里面就有。你當時應該先報警,然后獲得警察的同意,你再離開,有的時候警察也覺得遠,也會同意你來開的。 這種事情告也沒用,只能找找熟人讓交警開個責任認定書。別的沒辦法。保險是要把各種票據存檔的,國家審計也定期審查的,審查出問題,他們也有責任的,所以唯一能做工作的就是交警這塊,交警開事故責任認定書就完事了。
1、無論是交通事故責任定書還是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都是以證據的形式提交道法院,法院在庭審中會查明事故經過及責任情況,即使連事故證明也沒有,也不存在你說的不判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是提供事故責任認定,如沒有可以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因此需要你準備相關證據;
2、法院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在是非認定的問題上不會傾向任何一方,也就是說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會傾向你,但事故責任不等同于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在賠償問題上要加重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3、一樓所說的交強險問題很重要,訴訟時一定要注意。
4、關于具體賠償請求數額及依據可以詳細看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法院會采用“優者危險負擔原則”來確定雙方責任,如果機動車輛一方無法舉證電動自行車方存在過錯,機動車方會承擔主要責任。此類案例很多。 交強險賠償,只區分有無責任,不區分責任大小。 交強險賠償責任只有8000元。這是老的標準,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保單項下的機動車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行。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對于交通事故的事實和成因,因為證據不足、不具備鑒定條件或者鑒定結論相互矛盾,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明確,各方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陳述不一致,當事人身份、車輛信息等無法查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般只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能夠查清的交通事故事實,但是對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無法認定事故責任。
交警對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法院可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