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免于刑事處罰_被刑拘了三年有可能被判處免于刑事處罰嗎?為什么?
特邀律師
在刑事案件領域,一審宣判的時候,被告人或嫌疑人處在取保候審中,法院判決緩刑,是正常的,沒有違規的地方。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具備法定情形,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的情況下,可以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措施。
從稱謂上可以看出,在偵查階段、訴訟階段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因此,在一審宣判時,對方處在取保候審階段是合規的。
什么情況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適用取保候審措施不至于發生社會危害性。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正在哺育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至于發生社會危害性。
4.羈押期滿,但案件尚未辦結;繼續羈押不合法,這時需要變更強制措施。
因此,既然對方被采取取保候審措施,說明經過了法定程序,不會違規,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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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處罰并不是說你無罪,而是你有犯罪的行為,但因為各種因素,而不對你進行刑事處罰。
說白了,你有罪,我判你刑也是對的,不判你刑也是對的。
但免于刑事處罰,一般都是針對的罪輕的情節。而你被判3年,肯定不屬于罪輕的范疇,但是你又有罪,而有罪必懲處。
因此。你坐了3年牢,出獄后覺得委屈,因此去申訴,由于你的申訴是建立在你有罪的基礎上的,而且你已經坐了3年牢,已經受了刑事處罰。因此,即便你申訴成功,法院也不可能改判你“免予刑事處罰”
頂多,就是原判決判的重了,給你降低原判刑期,補償你多坐牢時間的錢而已。
以現實的角度,這種以有罪為前提的冤假錯案,而且原判的判決并不太離譜,申訴成功率并不高,就看你運氣了。
而且由于你本身是有罪,肯定是要記錄不良檔案的,你獲賠肯定不高,而你申訴的成本太高了,即便你申訴成功,只是耽誤自己的前前后后下來,能不能搞到錢還很難說。
除非你確實是冤枉的,自己無罪,這樣你申訴的目標肯定是犯罪記錄以及清白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復雜的。可能是看這個人的工作能力;也可能是看這個人的社會關系;又可能是看這個人的社會背景;還可能看他的為人處世。
免予刑事處罰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處罰,但因為自首或其他情節,導致不用接受刑事處罰。那么免于刑事處罰會有案底嗎?免于刑事處罰也會有相關記錄的,同時公安機關內部會做為資料保存,是有案底的。免予刑事處罰不等于沒犯罪,只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或者其他情節才免予處罰。它不同于無罪釋放。 所以,會有犯罪紀錄。免于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免予刑事處罰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處罰,但因為自首或其他情節,導致不用接受刑事處罰。
2. 比如某些政治人物有豁免權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滿14歲,是不需要負任何的刑事責任的。這個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3. 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一般來說不具備完全的是非判斷能力,因此,很多事情就算是自行作出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斷做出。如果因為一次的錯誤,反而要受到刑罰,這樣可能葬送掉了一個少年的青春。
4.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指根據《刑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于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5.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