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女和兒子是否一樣贍養老人_農村贍養老人的話,兒子跟女兒有區別嗎?
特邀律師
現在的時代早已不同于曾經,過去的老舊思想總是覺得父母的一切家當都是兒子的,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是兒子,女兒沒有財產可分,也不用承擔贍養義務。但是,這樣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也擁有同等的繼承權。
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018年年末頒布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所以,依照我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在法律上對父母均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同等的繼承權利,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我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兒子和女兒在法律上擁有同等的繼承權,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只要對父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父母老了,沒有誰更應該贍養父母,兒子和女兒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經老年人同意,可以簽訂贍養協議。并且子女不能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法律上不承認與父母斷絕關系的做法),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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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個養老的話題。
不錯,現在隨時代外部社會環境的變化,新中國對男女政治地位平等的提倡,人們的養老觀念也有些變化 ,但受某些條件限制在農村不比誠市,兒子和女兒養老還是存在不同的,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三:
1.傳統養老模式的集。農村女子長大都是要出嫁婆家的,所以父母的養老是責無旁貸地歸兒子承擔,過去既使沒有親生兒,過繼收養得有兒子也是由過繼收養兒養老,不找出嫁女兒養老。這一養老模式在農村依舊被傳承存在,為父母養老的主要模式。
2.傳統觀念的影響。由于傳統兒子養老模式的形成傳接,人們也長期形成兒子養老的觀念,父母老了出嫁女能經常回來看望即為孝道,兒子不養老是極大的不孝,女子養老被視作‘’另類‘’被看不起。
3,男權時代兒子和女兒養老的不同。中國歷史母系時代是女性作主,后男權時代是男性擔當作主的多,因男性具陽剛特性,參加社會活動的多,所以在家庭大事上擔當作主的多。
男子給父母養老天經地義,無須完全征得兒媳同意,而女子給父母養老需要丈夫的協助配合,夫家的歡迎同意,一般小往尚可,攜家產全由女子養老一旦破裂便兩頭失落,很難收拾。所以一般父母有兒子寧肯獨立也不會叫女兒贍養。
以上是農村父母兒子贍養跟女兒贍養的不同,要想真正一樣恐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該是!不過按照農村的老習慣,兒子為主,,女兒為輔。畢竟是遺產大都傳給了男孩一一兒子!
兒子和女兒在法律上責任是一樣的,可是有的父親把所有財產給了兒子,這就不合適了,這種情況家里人就要協商。如果老人依然固執地將財產都給兒子,女兒也沒辦法,法律責任是存在的。
兒子、女兒,在我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內都是子女,贍養費用無差別,我國法律沒有重男輕女思維。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具體涉及比例,參照以下原則: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這個問題我來答:女兒應跟兒子一樣贍養父母[祈禱][祈禱][祈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玫瑰][玫瑰][玫瑰]
現實生活中,不管你這個人權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還是財大又氣粗!都應以[心]憲法[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