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非親屬怎么處理_戶口非親屬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戶口本上“非親屬”指同在一個戶口上的人沒有血緣或婚姻家庭關系,一般不影響辦理事務。戶口本上原則上應當是一家人,外人最好不要遷入。 非親屬即不是配偶和非血緣關系(及旁系)的親屬,在戶籍中注明,體現了與戶主的關系的形成形式。需要強調的是,如果你與戶主的關系是親屬關系,由于登記錯誤登記成了非親屬,那一定要聯系當地派出所進行更正,否則可能會對以后的繼承權產生影響。
公民的文化程度、身高、兵役狀況、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的,可以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登記。
因此,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登記。
非直系親屬可以掛戶口的。按照現行戶籍管理規定,非直系親屬遷入的,需要在親屬家長期居住,請本人和親屬攜帶戶口簿、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在此居住證明以及您親屬同意您在此入戶證明到您親屬房屋所在地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戶口掛靠在親友家中由掛靠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對本區、縣內掛靠的,申請人持遷入地派出所批準證明、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持戶口遷移證、親友戶口簿、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首先,戶口遷移需要按照當事人自己的意愿進行,他人不得強制。第二,你的情況可以向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可以通過行政手段要求遷移。
如果你已經成年并且已經結婚,有自己獨立的房產,可以申請立戶。
依據你所敘述情況該房產名下現在沒有戶口,想在此處新設立戶籍登記,是屬于戶政業務的新“立戶”范疇。立戶大多數情況下是在成年人本人或夫妻中一方的房產名下登記戶籍。雖然該房產實際由你老公所有和控制,但是沒有過戶,依據不動產登記的相關法規,嚴格來說依然不是你老公的房產。
但是登記戶籍的房產所有權關系不是必要條件,也就是只要你日常居住和生活在該房產里,且該房產名下沒有其他戶籍登記,房產證名義所有人同意你立戶,經過轄區公安機關民警調查確認是可以讓你在此房產下立戶的。當你取得你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戶口遷移證之后就可以拿著立戶申請書、房產證、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向擬入戶地公安機關申請立戶并遷入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很多公安機關為防止房屋產權糾紛,一般會先讓立戶戶主與房產證上的所有人簽署一個協議。各地的相關協議書大同小異:就是確認房產所有權屬于證上的人所有,只是允許你在該房產下立戶,你要承諾遵紀守法不做違法事情,并配合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治安巡查等等。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該房產下立戶的戶主可以是你本人,也可以先讓你老公戶籍遷入該址作為戶主,你再憑結婚證遷入作為家庭戶成員。因為所有城市都規定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戶籍在同一城市的,原則上必須并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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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來說非親屬戶口掛靠,是不可以,我們可以這樣做
1、戶口投靠直系親屬遷移的,在符合遷入地準入政策、并且當地的集體及戶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間相互遷移;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具體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