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與客車司機口角相關法規_公交車司機和乘客發生輕微肢體沖突就打方向撞車,到底該判誰?
特邀律師
如果危急時刻有個乘客飛起一腳把這女的踹下車,女人當場摔死,全車人得救了,結果會是啥?
以前不會,以后會
即使輕微肢體接觸,乘客故意找茬哪怕是沒有肢體接觸只是謾罵,也應該是乘客全部責任。公交司機從上車那一刻起,既擔負起全車乘客安全,絕對不允許別人侵犯自己打擾司機。而現在總有那么一些倚老賣老的要求司機這樣那樣,稍有不順既非打即罵,總以為年齡大了法律制裁不了他。以后法律就應該替駕駛員充腰,哪怕是駕駛員故意的,也不負責。再說開車的都知道,有個青蛙都不想壓,也沒有哪個駕駛員會故意撞車。以后出現這種情況該怎么判就怎么判,老子年齡大了兒子替,好好殺殺這股歪風邪氣。
遇到這種情況的正確處理方法時,旁邊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用擔心自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你這個構成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讓我們來看一個正確的操作:
1、在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輛開往長沙的客車上,乘客和司機發生了劇烈爭吵,這個名男乘客竟試圖搶奪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
2、這個時候,客車在乘客方向盤搶奪的情況下出現了左右搖晃的險情,幸好公交車司機雙手沒有脫離方向盤,而是緊緊握住,也沒有繼續與乘客互毆,保證了車輛的正常行駛。
3、就在這名男乘客有可能進一步與司機爭搶方向盤時,旁邊的一個男子看到這名男乘客的舉動危機全車人的安全,于是起身一腳飛踹,直接把這名乘客踹倒,接著上去繼續制止。
4、最后,公交車司機報警處理,這名搶奪方向盤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帶走調查
看到這個視頻,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為這名果斷的男子點贊,不然還有可能又會發生公交車側翻、發生車禍的事故,那到時候整車人的生命就岌岌可危了,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刑法的規定,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這屬于刑法上的緊急避險,這名男子是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的,而且還構成見義勇為!
所以,以后再碰到這些不講理的乘客,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要懦弱像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