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不給我怎么離婚_沒有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特邀律師
無論離婚還是什么事,只要是起訴法院,就是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走到這一步。要是很公平的話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法院,就是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的地方。
無論結婚多長時間,結婚證在誰手中,法院都會公開審理。公證判決。當然了離婚案件是要事實,講證據的,最主要是調解協商,打到人人公平。能過到一塊還是過一家為好。當然了,在這半年時間內,如果夫妻感情在次惡化,法院可以,強制判決。
沒領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我國新婚姻法出臺后,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關系。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不用去民政局離婚,只要沒有小孩《外籍戶口》可以到當地居委會說明情況,證明你們因為什么原因不適合在一起就可以,意思是備案。
避免對方以后對你進行報復或任何不利因素《不用影響下次結婚》。或者你可以狠一點,直接散人,不過這樣你要考慮以后對你有沒有什么影響。奉勸:三思而后行,盡可能的和好,領取合法的結婚證書。
結婚證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補辦,沒什么大不了的,本人也也這種經歷,可以起訴的,帶上你的身份證,結婚證去法院申請,首先起訴費50 元,然后買訴狀表格2元一張,填寫內容[包括離婚原因]。
接受受理后,等法院傳喚,這樣的傳喚要經過3,5次,先調解,調解不成,那么就是財產的分割,分割不成的話或一方不肯離,那么法院會不支持離婚的,這個過程需要3個月左右,接著你可以等半年后再起訴的話,對方再不肯離,法院也會支持離婚的。
結婚30多年,沒有領結婚證,現在想離婚怎么辦?需要什么手續?
樓主你好!針對你的情況:
《一》、你們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照法律規定,你們這種情況不屬于法律所保護婚姻狀態,換句話說,你們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無須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因為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不存在‘’結婚‘’二字,原來《婚姻法》有事實婚姻關系,而新《婚姻法》改為非法同居關系。
《二》、即使你們現在辦理了結婚手續,按照法律規定,你們關系的變化,并不會直接導致財產性質的變化,你的遺產取得是在婚前,屬于你的個人財產,因此即使現在辦理了結婚手續,日后若是離婚,也不會涉及該財產的分割。
《三》、如果為了保證該筆財產日后不會產生糾紛,建議到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四》、你要求對方如果辦理結婚手續,日后不得離婚,這個要求也是不合法的,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來限制其權力,所以該約定也是無效的。
結婚證丟了,如果想離婚,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都達成了一致,并寫好了離婚協議書,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后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矛盾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證丟失或一方將結婚證藏匿,您想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系證明書》,沒有結婚證又沒有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關系證明書》,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