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嗎_產假包不包含節假日?
特邀律師
陪產假都是指自然日,包括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陪產假有15天,是指男性在與自己依法結婚的妻子休產假期間可以享有的15天陪產假。這個陪產假包括雙休日,但并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每個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都不盡相同。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擴展資料《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男方休“產假”是有很多好處的,有利于產婦和嬰兒的健康。女性休產假期間,身體虛弱,當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顧。而且產婦常常會有沉重的心理壓力,情緒容易波動,丈夫在身邊呵護,能夠使妻子和嬰兒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產婦的緊張情緒,對于順利分娩、產后恢復,以及母乳喂養都有很大幫助。
產假是自然日,包含工作日、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因為產假是帶薪休假,那么其中重合的法定節假日不再單獨記薪。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一步,首先要明確“節假日”的含義。節假日包括每周六、周日的休息日,以及中秋節,國慶節,元旦這樣的法定節假日。
產假是包括了每周六、周日這樣的休息日的,這毫無爭議。
有爭議的是產假天數是否包括了中秋節,國慶節,元旦這樣的法定節假日。針對這個問題,沒有一個全國統一適用的答案,因為全國各省有不同的做法。
第二步,國務院規定的全國通用的基礎產假是多少天。
國務院制定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三步,再來看不同省份的做法:
江蘇省:產假天數 不 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3月30日最新修訂)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廣東省:產假天數包括了法定節假日在內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九、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根據上述地方性法規可以看出,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做法。
當然,主流做法是產假已經包括了法定節假日,遇法定節假日 產假不順延,這是多數省份做法。江蘇省的做法是少數派。
所以要具體回答你的問題,你得說出你的工作單位在什么地方。
產假按照自然天數計算,包括公休和法定節日,因為產婦在公休和法定節日身體也得到了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