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行駛一定會被拍到么_違章一定能拍到嗎?
特邀律師
有的在路中間的高架橋上,有的在路旁的路標上面。跟流動測速的方法一樣的。都采用高頻拍攝技術、、、
只要安裝了電子監控的路口,不按導向行駛都會抓拍的。
電子眼閃光燈閃爍,并不代表一定是在攝取違章車輛。而電子眼閃光燈不閃時,只要發現違章機動車,電子眼也會拍下來。 電子眼閃光燈頻繁閃爍的原因有幾個: 一是電子眼正在調試,二是如果有行人或者自行車進入電子眼監控范圍,電子眼有時候會誤以為是有車輛違章,也會啟動閃光燈補光查看;三是電子警察還具有交通流量監控的功能,可以將監控路段每天24小時的交通流量、頻率統計下來,交管部門就可以通過這些通行信息分析出該路段的交通狀況,快速有效的疏導高峰時段流量集中的路段和路口。所以部分電子眼的閃光燈會不時閃爍。 二就是電子監控設備是全天候自動工作的,如果光線不足,閃光燈就會自動進行補光。在車流密集、光線不足等情況下,閃光燈就會自動進行補光。 其實,機動車駕駛員只要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不違章行駛,就不用擔心被電子眼拍到。在這里掌付通違章記錄查詢網提醒廣大車主朋友,在遇到爆閃探頭或頻閃探頭時,勿需緊張,只要做到文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就安啦。
目前,占道行駛一般是占用公交車道扣3 分,占用高速緊急通道的,要被扣6分,罰款200元的。
不一定。如果行駛路段有違章監控攝像頭,壓線就會被拍到,一般在主要交叉路口會設有違章攝像頭,一定要謹慎駕駛。
相應的處罰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不計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和第九十條規定: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機動車不按導向標線行駛不一定會拍,但拍了就會處罰。
違章不一定能拍到,沒有監控的地方就拍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