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最后的財產如何執行_債務人無財產而終結執行的,債權人如何維權?
特邀律師
◆『法律有話說』,只侃法律。法理≠情理≠社會道義◆
第一,終結執行,不是永遠不再執行。
終結≠不再。只是說目前未發現財產線索暫時中止,待發現財產后恢復執行。
第二,終結后應該做什么?
積極尋找財產線索、行動軌跡、從消費習慣中發現蛛絲馬跡。
第三,你沒有偷懶的理由。
人家可能轉移隱匿財產,避免被執行,你沒有理由偷懶,如果你放棄,那就很難追回錢財了,你的偷懶,等于變相幫他。
第四,必要時動用其它力量。
比如,發動身邊人幫忙、通過法院懸賞線索、也可找第三方機構協助。
第五,維權要有底線。
維權的方式不能是侵權,不能是違法手段,否則錢沒要回來,再搭進去錢,不值得。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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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在心理上打擊他。比方說給他的電話、手機鈴聲設定為“請注意,你撥打的用戶是老賴。他拖欠XXX多少錢還沒有還,法院已經開始查封他的家產……”,人要臉樹要皮,對吧?誰也不想讓自己的電話一打通,鈴聲就變成“請注意,你撥打的用戶是老賴……”吧!
其次,你一個人總離不開衣食住行吧?將他的名字列入黑名單,讓他和他家人寸步難行。想去找工作,對不起,你是老賴,我們不能錄用你;想做生意,對不起,你是老賴,我們不能和你合作;想出門,對不起,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你都坐不了,所有的酒店旅館都不給你入?。幌氤鰢?,對不起,你是老賴,我不給你辦理簽證;想求學,對不起,你是老賴或者說你是老賴的子女,我不給你辦理入學手續,等等等等,反正就是讓他和他家人寸步難行。
第三,凍結他和他家人名下一切財產,切斷他家和他公司、工廠、企業的一切水、電、煤、氣、物資供應。
最后,將他和他家人名下的一切資產凍結、查封、沒收、拍賣,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債務。老賴本人送進監獄,或者抓去勞改。
1、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首先會向被申請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及財產申報書,如對方不積極申報或謊報,法院可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2、法院會通過鷹眼系統主動查找被申請人名下房產、銀行賬戶、車輛等信息。
3、如未發現任何財產線索,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將被申請人列入黑名單。
4、如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有財產線索,隨時可申請恢復執行,沒有時間限制。
5、法院在終結本次執行兩年內每隔半年會重復審查被申請人名下財產,發現被申請人有財產可以依職權恢復執行。
欠債人無力償還債務也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通常會將債務人納入黑名單。同時對債務進行中止執行。中止執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在中止執行期間,如果發現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跡象或者債務人有足夠執行的財產,可以及時向法院反映,申請恢復執行。但是無抵押債權、欠繳稅款的序次可能會導致無法償還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