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過了訴訟時效_貸款過了法律時效期可以不還嗎?
特邀律師
看屬于哪種情況,是有能力償還卻故意拖欠還是陷入窘境根本無力償還。這也跟他的為人及本性有關,先做到心中有數,人如果誠實有信,只是遇到了困難,比如天災人禍等,實在沒辦法償還的,你可以再寬限他段時間,他心里也許也很著急,等他經濟狀況有所好轉,再跟他提及此事。
如果有這筆錢的償還能力,卻一再找借口不還,你也不用顧及朋友情面,因為他有辱朋友二字,欠債不還也不是朋友所為。你可以在有共同朋友在場的時候,直接提到還款問題,看他如何收場,如果還是不還,那就只能付諸法律了,提供強有力的證據,贏了官司和這種人一刀兩斷,再無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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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辦?
通常需要確認借款的期限是否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需要區分借款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還款時間。
如果約定還款時間的情況下,根據現行《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超過還款時間三年后才能算作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你方要求對方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如果借款超過訴訟時效的話并不代表該筆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償還,只是通過訴訟方式情況下,對方抗辯超過訴訟時效的話,法院不會支持你方的訴求。
一般實務中,都會采用訴訟時效中斷的方式來讓該筆債務繼續生效。
二、訴訟時效中斷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具體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申請支付令
二、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三、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四、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五、申請強制執行
六、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七、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八、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九、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
十、債權轉讓的,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十一、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結合上述多種情形來說,一般出借人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向對方確認還款時間或者書面做出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方式讓該筆債務發生訴訟時效中斷,進而達到債務未超過法定訴訟時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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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貸款到期后,超過了訴訟時效,并不是當事人的債務免除,而是債權人喪失了通過訴訟渠道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權利。債務人自動償還債務,也符合法律規定。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2、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3、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
4、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一、借錢不還起訴時效具體如下: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二、起訴過程中的注意事項: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 “中止訴訟”。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4、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于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綜上可知,在借錢不還的情況下,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的話,則這個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斷、中止的,而最長的時候則為20年。
訴訟時效的那些事兒!
一、是否真的過期?
起訴期,也就是訴訟時效,你真的了解訴訟時效嗎?什么叫訴訟時效,就是權利受到損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期限,一般為三年。借款的訴訟時效從確定的還款日期起算,未注明還款日期的,從出借人向借款人要求還款的日期計算。
但是,訴訟時效還有中斷的規定,什么是中斷,中斷也就是時效從新開始計算。那么,如果有中斷的事由,訴訟時效從新計算,題主所說的起訴期就未超過。
法律規定的中斷事由有主張權利,就借款來說就是向借款人討要,還有借款人承諾還款也構成訴訟時效中斷,題主難道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都沒有向借款人討要過嗎?每討要一次,就重新計算。
二、真的過期
如果訴訟時效真的過期,怎么辦?借款人承諾還款的,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又有三年時效。在現實生活中,出借人向借款人討要借款時,借款人推托不還款的最常見理由是沒錢,有錢了還,那么,出借人可借機讓借款人寫承諾還款書,這不時效又回來了。
還有一種情況,時效超期,借款人又不承諾或找不見人,怎么辦?可到法院起訴他,如果他到法院未主張訴訟時效超期,或者他未出庭,法院也會無視訴訟時效超期的,因為民法典總則規定,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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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表示感謝了!
有人欠錢不還,我能告他嗎?
根據您的信息,回答如下:
首先是5000元完全可以立案,這個沒問題;
第二是五一即將生效的新版民事訴訟證據規定里,你擔心的微信聊天記錄等網絡數據正式納入了電子數據證據,也就是說可以作為證據用了;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你現在能告他嗎?
可以的。根據規定,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按期還,沒約定的你可以定個時間讓他還。還不上三年內隨時可以起訴,千萬別過了時間。
對你來講,難點可能是:
你現在證據能不能證明你們的借貸關系,比如對方微信名稱、支付寶用戶名等,你可能最好還是找到他,讓他給你手寫一個欠條,再給他幾天時間緩沖,這樣拿到一個比較靠譜的證據。
還有可能是他的網絡身份和現實身份,也就是你是不是真的借錢給這個人了。
民間借貸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區分以下情況來計算:
1、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約定的應當還款之日起開始計算;
2、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從出借人要求歸還并給予寬限期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3、借款人明確表示將不歸還借款的,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歸還之日起開始計算;
4、約定借款分期履行的,從各期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