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竣工日期的確定_竣工日期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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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已經就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發生糾紛,這個時候往往就不能靠口頭說,正所謂“空口無憑”,如果想要確定上述日期就需要相應的證據證明,那么哪些證據能夠證明呢?今天
如果雙方已經就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發生糾紛,這個時候往往就不能靠口頭說,正所謂“空口無憑”,如果想要確定上述日期就需要相應的證據證明,那么哪些證據能夠證明呢?今天筆者就在這里結合實務經驗進行簡單的說明。希望對提問者有所幫助
一、開工日期
1、進場文件(這里邊包括設備進場的文件、人員進場的文件);
2、付款的文件(通常情況下《建筑施工合同》會約定正式開工后 日內支付一筆工程款,我們可以通過付款時間對開工時間進行反推);
3、向有關部門調取工程的報告(比如建筑工程都需要向消防備案,而提交的備案材料里邊都會有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4、其他文件(如雙方往來的郵件、日常溝通文件等)。
二、竣工日期
實踐中,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多會因為竣工日期發生爭議,因為竣工日期不僅涉及到合同款的支付,還涉及到質保期的計算。那么雙方再發生爭議時如何確認竣工日期,結合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實踐中會通過竣工報告、驗收報告、會議紀要、往來函件、監理記錄等來確定竣工日期。
為了避免產生爭議。建議在合同履行合同過程中保留書面的證據(如開工通知、進場通知、竣工確認書、竣工報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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