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彩禮錢限額6萬_6萬彩禮過分嗎?
特邀律師
那就不嫁青海,青海女生嫁給外省,外省女生決不進青海
當地政府出臺這個政策應該是基于好心,可是從客觀角度看這是社會的悲哀。說明傳統彩禮習俗已經嚴重變了味,已經超出禮儀范疇,婚姻本來是兩情相悅的結合,現在只需用金錢多少就可以成就婚姻,變味的婚姻自然也長久不了,有錢的兄逮玩玩可以,哪怕玩花費的錢比彩禮多,都不要做接盤俠,錢沒了可以再賺,時間耽誤了就沒了。不差錢的更要清楚你自己要的是什么婚姻,用點彩禮就能擺平的婚姻那是婚姻嗎?有機緣找外國妞也不錯,她們也看錢,但她們更看重人,看重愛。婚姻一定要成為自己的避風港,能讓自己自在。如何婚姻中還要相互提防,那日子過的就是地獄生活。
收彩禮,只是我們走入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的一件小插曲,是對女方家里的一種尊重與對父母的感恩,并不能衡量一種價值。
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風俗,每個地方的嫁娶不一樣,所以,對彩禮的解釋也不同,有錢人家,不在乎那么點,可以適當給女方予以贈與,記住?是贈與,不是索取,也不是一種換取方式,這是站在彼此雙方平等,自由,理解,尊重的前提下,結婚,本來就是件喜事,是一輩子的事,是從兩個陌生家庭合并一個整體的生活的開始,值得我們去認真對待。
當然,有的家庭條件困難,但兩個年輕人相愛,要走在一起,那么,面對6萬彩禮是個天文數字,無法負擔,所以,要多溝通與體諒,不要讓兩個年輕人,兩個本該相愛的人為了6萬彩禮錢而鬧得不可開交,都要彼此理解,作為男方,這6萬元或者比較多,但是如果真心愛對方,你可以去找女方家里商量,拿出你的誠意,作為女方,6萬元說多也不多,在困難家庭來說,也是個不小的數字,嫁女本來也是件好事,你不愿意看到還沒嫁過去的女兒就被男方另眼相看吧?婚姻是被尊重才會幸福的,為了孩子的幸福,能退一步也不為過,這也是對女兒的一種支持與愛,不能認為辛苦養了多年的女兒,就便宜嫁給人家,這種錯誤思想,會給女兒女婿將來的幸福生活埋下伏筆。
所以,6萬彩禮過不過分?要看當事人怎么去理解,也要看對方有沒有實力。
可以。
最好和你女朋友家人,一起協商解決。
有錢,多給點。沒錢,少給點。
這也是正常現象!
但是,一定要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要讓人誤會,覺得你沒有誠意,故意拖延時間。
畢竟你們不是在做生意,討價還價,沒完沒了。久了,會讓人心生厭倦。
結婚,本是件很神圣、很嚴肅的事情,一定要事先慎重考慮好,再做決定。
方方面面,都要考慮到。
不單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個人問題,還有兩個原生家庭的許多事情。
遺風,移俗,規矩還不少。
相互理解和包容,尤為重要!
整體而言,
她適合你,你就要。她不適合你,你就不要。
各自安好,也是一個不錯的結局。
千萬不要委曲求全,將就她,也會害人害己,一生不幸福。
目前的問題,雖然是暫時的。更多的,是要為日后考慮清楚!
有錢還好說,沒錢只能商量著辦。
能少則少,不能少,也只能想辦法去籌了。
借到,還好說。借不到,只能出去打工賺錢,晚點結婚了。
現實如此,你也只能這樣!
人為財生,鳥為食亡。
這千古不變的東西,也是有一定的道理。
凡事無絕對,如果你女朋友真心愛你,她會考慮到你的實際難處,也會向你少要一點彩禮,甚至不要。
這樣,你們也能如愿以償,早日牽手成功。
錯過一段美好姻緣,也是一件很可惜的事!
所以,大家最好能諒解,寬容一下。
女朋友要6萬彩禮,還想再少可以嗎?
可以。
彩禮,是根據你們倆的個人情況而定。
不能勉為其難,雪上加霜。
以后的路還很長,悠著點花錢。
多賺點錢回來,
人情債還不完,借錢又不易。
凡事靠自己。
想開點,能給多少,是多少!
生活,總要繼續下去。
感謝邀請!
我老家是湖南的,自古彩禮禮儀風俗一直流傳。只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
今天和大家分享下湖南鄉下農村的禮金,在邵陽這邊一般都是彩金訂婚10-20W;根據家里不同的經濟情況還有更高的。很多年輕人為了彩禮錢,一直在外面打工籌辦要幾年時間。有些家里條件差點的只好到處找親戚朋友借錢訂婚。然后兩夫妻慢慢去還債!
我的個人觀點是禮儀風俗要保留,只是要結合自身的經濟情況來定,當然這些也沒辦法去改變,農村人都喜歡攀比,禮金也是越抬越高。
河南省濮陽市臺前縣就發出了一條指導意見,對婚嫁彩禮等提出了建議,要求彩禮控制在6萬元以內,如果不按照這樣來,就會得到相應的處罰。另外,在陜西的某地農村就規定彩禮不得超過一萬元,隨禮份子錢不得超過300。這也就是說,政府已經高度重視這一問題了,要想辦法從政策上遏制這種互相攀比的社會風氣。
如果這個真的是真的的話。嗯,那真的是很棒了。農農村娶媳婦難,要房要車啊還要要房要車,還要彩禮錢。好多農村人可能為了就為了娶一個媳婦,就為了娶一個媳婦,把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搭上了。父母辛苦勞作了一輩子,給自己蓋了房,還要給兒子買房,買車生子,還要給媳婦給彩禮。想想父母可真不容易。彩禮再加上現在好些地方的都非常貴。娶個媳婦兒真不容易,父母真不容易。好多農村的男的都打光棍兒了。如果真的政府入手限制彩禮的話。只要能夠普及。這對于咱老百姓來說可是好事啊。可以抑制下彩禮一直居高不下的惡風,改正社會風氣。絕對是大好事一件。
問題:農村彩禮多少錢?彩禮錢法律有規定嗎?
說起這農村彩禮錢,那是讓多少農村有男兒的父母是愁白了頭發,為什么會這樣呢?總的來說還是農村彩禮過高,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農村女性人數少于男性,加之很多農村女性不愿意在嫁給農村男性等原因,導致了這些年農村彩禮一年比一年高,幾乎可以說是翻了幾十倍還不止,當初姐姐出嫁的時候,彩禮只有幾千元錢,而現在同村農村男娃娃想娶到老婆,彩禮錢已經需要8萬元左右了,就這個還不一定可以娶到姑娘呢!
農村彩禮錢的多少在全國地區并不統一,但給人一個共同的感受,就是高彩禮,曾經在有人專門制作了一張全國彩禮地圖,非常形象的展現了我國不同農村地區娶媳婦時需要支付的彩禮錢的多少,比如在河南省彩禮錢是6萬元起步;而在山東省則直接是用重量單位來計算的,百元鈔票3斤,不知道有沒有山東的網友解釋一下這個3斤重的百元大鈔到底是多少錢呢?另外在很多地方,不是光有彩禮錢就可以了,還需要一套房子和一輛車子。
農村高額的彩禮錢已經讓很多農村家庭陷入了因婚致貧的境地,甚至也為很多年輕夫妻的生活蒙上了陰影,有的女孩結婚后發現,原來老公當初給的哪些彩禮錢都是東拼西湊借來的,嚴重的還會導致這段婚姻的急速破裂,甚至有的結婚后一年多就離婚的,這個時候可能給男方留了個孩子,但老婆和彩禮錢已經找不回來了,我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面對農村高額彩禮的惡性循環,我國法律有沒有什么規定呢?在法律層面并沒有對農村結婚時彩禮的多少作出明確規定,但有相關的法律條款規定,如果男方因為給付高額彩禮錢導致男方生活陷入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這個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同時,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也明確指出: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引導和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采取約束性強的措施,對婚喪陋習、天價彩禮、老無所養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
我是【洞察三農萬象】頭條號優質三農領域創作者、扶貧達人團優秀成員,我希望與大家一起交流三農問題,歡迎大家的關注!
在農村,如果強制結婚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么現象?
先說下我們這里的農村娃們結婚的婚嫁市場行情。女方家庭會要定親見面禮3萬,結婚彩禮16萬,縣城房子一套估價40萬,小汽車一輛估價15萬,三金首飾2萬,很輕松的,男方家庭娶回一個媳婦,大約需要付出70萬左右。
女方家庭心底不是太狠的,上面的幾項內容可能會減去不少,但估價還在50萬左右。這就是我們當地農村男方家庭娶媳婦的代價,太高了,娶不起啊。前面有人統計過,每個自然村有3個小伙子會打光棍,看來不假,家里沒錢的,真的娶不起老婆。
按照題主說的,如果把農村人的結婚彩禮錢強制不得超過5萬,可想而知,就會出現彩禮錢轉移的問題。東方不亮西方亮,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當地的天價彩禮陋習一日不除,那這個行情就不會變化。娶一個老婆就是要花50萬的,強制彩禮不超過5萬好辦啊,女方家庭會同意的,然后還有別的明目。
因此這個話題,要是女方家庭看了,也許會有更絕妙的答復,甚至會說不用你們強制好了,別說5萬,我們一分錢都不要。然后背過身就會翻臉,房子不要縣城的,要市里的省城的,小汽車不要15萬的,要30萬的,總之作為男方家庭,無路可逃,逃不出五指山。
我很奇怪的是,為什么會有人出這么一個餿主意?地方的婚嫁陋習,不是說一紙命令就能改變的。要通過移風易俗,整體的全面的遏制這股歪風邪氣才能相安無事,免得堵了這頭,那頭又冒尖了。
其實婚姻法早有規定,借婚嫁活動索取財物的,都屬于違法行為。但是規定太過籠統了,沒有詳細的約束規定,在執行上肯定有難度。因此天價彩禮問題要靠道德層面來管控,法律只是道德約束的最低保障。